#泼水节的法不责众幻觉该醒醒了#
近年来泼水节确实很火,但伴随热度而来的是不少争议。有人起哄拉开车门往车里泼水,导致游客财产受损;有人故意向女性游客身上围喷,即便对方连连摆手拒绝也不收手。表面上是集体狂欢,本质上却是一小部分人在集体掩护下的越界行为。一个值得警惕的逻辑正在形成:把集体的游乐活动当作盾牌,藏身在“法不责众”的遮掩后面肆意妄为。
“法不责众”是一种危险的群体心理幻觉。当许多人同时做同一件事,个体的责任感就会被稀释,边界感随之模糊。围观者起哄,参与者跟风,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只是“随大流”,没有谁需要为最终结果承担全部责任。拉开车门的人想的是“大家都这么干”,朝车内喷水的人则觉得“又不是我一个人喷的”,最终受害者的损失和屈辱在众人的嬉笑声中被轻轻带过。
但这种逻辑在法律面前站不住脚。强行拉开车门并向车内喷水导致财物受损,本质上已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明确摆手拒绝仍被围喷,同样已经超出了泼水祝福的范畴,更像是借节日之名进行的骚扰和欺凌。民俗活动不是违法行为的护身符,人数众多更不是免责的理由。每一滴泼出去的水都应是真诚的祝福,而非野蛮与伤害。
发布于 山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