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地方小,人口少,终审法院的法官,包括院长在内,只有3名;中级法院的法官包括院长在内,共有8名;初级法院案件比较多,法官也比较多个,初級法院現時共有37名法官,當中包括第一審法院院長(同時為合議庭主席)、九名合議庭主席(包括第一審法院院長在內)及二十八名獨任庭法官。 此外,澳门还有行政法院,行政法院現時共有1名法官。行政法院辦事處的監管由屬該法院編制的法官根據法律的規定輪流負責管理,為期三年,並由年資最久的法官開始及按年資順序輪流擔任。资料来源网站:http://t.cn/AXMdlbdX
发布于 中国澳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