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有义务为病重父母捐献器官吗#?】#看龚俊家事法庭学专业法律知识# 近日,@龚俊Simon#龚俊[超话]# @演员任敏 #任敏[超话]# @黄璐lulu @张承Rizo 等主演的电视剧《#家事法庭#》刚刚收官,观众被剧情深深吸引的同时,也津津乐道于剧中多个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剧中,被全家供养读了名校的冯胜利,面对罹患尿毒症的父亲让其去医院做捐肾配型检查的要求,拒绝配合并恶语相向。于是,冯胜利的哥哥姐姐向法院起诉,要求冯胜利捐肾并承担全部医药费。事后发现另有隐情,在法官的引导下,家庭成员们放下了心结,修复了亲情。
那么,子女有义务为病重父母捐献器官吗?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主任谭芳律师表示,赡养是法定义务,但捐献器官不是。首先,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必须履行。比如支付父母的赡养费,承担父亲尿毒症的透析、药物、住院、护理等医疗费用,照顾其日常生活起居,给予精神慰藉等。但捐献肾脏属于人体器官捐献,法律明确规定,器官捐献必须遵循完全自愿、知情同意的原则,是个人专属的人格权处分权利,没有任何法律强制要求子女必须为病重父母捐献器官。任何人包括父母,都不能以“不赡养”“不孝”为由,强迫子女捐献器官。(文字 邹星宇 视频 范琳松) http://t.cn/AXMd1cm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