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女子被害凶手称出狱孝敬其父母#
我脑子里一直有个画面:22岁的女孩,考研报名确认后不到一天,被前男友活活掐死在出租屋。案发当天早上,她还在微信上让妈妈帮忙拍户口本首页,说"还有49天考试,准备报辅导班"。几个小时后,那个她曾经深爱过的人,双手掐住她的脖子,直到她再也动不了。
这是她的考研倒计时,也是她人生的倒计时。
更让人毛骨悚然的,是凶手杀人后的"冷静"操作。他把尸体藏于床下,打开空调调至16℃延缓腐烂,然后扔掉作案工具和受害者的物品,试图消除一切痕迹,随后潜逃。每一步都透着冷血和算计。
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他死刑。听到判决时,他双腿发抖。然后他当庭提出上诉,向法官请求"给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说等他出狱后会赡养受害者的父母,给他们养老送终。
听到这句"出狱后孝敬父母",我真的觉得荒谬到了极点。你亲手夺走了人家女儿的生命,把一个家庭推入深渊,现在说等坐完牢出来给他们养老?谁会需要一个杀害自己女儿的凶手来养老?这不是忏悔,这是把所有人的智商按在地上摩擦。
这根本不是"请求原谅",是对受害者和法律的双重羞辱。
他的母亲已经被确诊为鼻咽癌局部晚期。女儿死后,她停止了化疗,拖着病体强撑。近三个月频繁吐血,每天活在巨大的痛苦中,但她说:"我活着的每一天,都是上天额外的恩赐,就是让我给女儿讨公道。"
一审时,林某强的家属曾托法官问她愿不愿意接受经济赔偿,她当场拒绝,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明确表示自愿放弃全部民事赔偿。"我什么都不要,我就要他被判处死刑。"
一个身患绝症的母亲,连钱都不要了,所有的力气只用来做一件事——让杀她女儿的人付出生命的代价。
林某强在法庭上道歉时"头对着天花板说的",连正眼都不看受害者家属。他听到死刑判决后双腿发抖,他怕死。但他怕死,不代表他配活着。
二审开庭前,受害者家属没有其他诉求,唯一的心愿就是维持一审原判。这不是一个家庭的固执,这是他们唯一能为自己女儿做的事。
这个案子其实不是"要不要判死刑"的问题,是法律怎么回应对被害者的践踏。如果他真的通过"我想重新做人"这样的话术就成功减刑,那我们该怎么告诉那些受害者的家人,你受的苦是有人管的?你怎么跟正在法庭上瑟瑟发抖的罪犯说,杀人真的会被严惩?
法律的回答应当清晰。对于罪行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毫无悔意的罪犯,死刑的判决不会因为一句"我想重新做人"而改变。
那些杀害22岁女孩的人,不配拥有"重新开始"这四个字。法律的机会,从来只留给那些真诚悔罪、愿意承担后果的人,而不是杀了人藏尸调空调、庭审道歉看天花板的人。
二审在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林某强说他出狱后会"孝敬"受害者的父母。但有些请求,从一开始就不配被讨论。一个亲手把22岁女孩掐死、藏尸床底的人,有什么资格讨论"重新做人"?他用生命剥夺了别人全部的选择,那他自己也不该有太多选择。
希望法院能给出该给的答案。也希望能给那位放弃化疗也要替女儿讨公道的母亲一个交代,让她可以带着判决书去女儿出事的地方,亲口告诉她:妈妈替你讨回了公道。 http://t.cn/AXMdEFit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