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就怪天气大大晴
26-04-17 07:36 微博认证:情感博主

我的提问箱里有14的公路文点菜,但是呢,其实呢,我觉得01比较适合公路文。遇到一个陌生人,共伴一程再分开,是擅长忘记的人的特权。

4在我眼里最不擅长忘记,相反,他擅长记忆。从精准重现狎鸥亭104号房的木质地板就可以看出来了,记忆就像缠得太紧的线,在他的脑袋里细细密密地编织成茧,茧里没有时间,只会反复重演那一个画面。

如果给14写公路文,只有4会成为被那段记忆缠住的小鸟的。如果只有一个人数百次数万次地回望那一个天光破晓的橙粉色黎明,会不会太残忍?我反正是不忍心写的!

但是01就不一样,两个人都擅长忘记,各自又带着点向往自由的小出格。所以他们可以理所应当地在黎明破晓前的小酒馆相遇,喝高了被小偷趁虚而入从兜里偷干净了现金。

两个人各自把裤兜掏得底朝天,内袋滑稽地扎出两个尖角杵在裤缝上,又可怜又可笑。

等互相嘲笑够了,ses开始思索怎么付酒钱的时候,jsc会拍拍他的肩膀,掏出藏在夹克里的车钥匙晃一晃,问他逃不逃。

倒数三秒,被眼前的笑容晃得彻底稀里糊涂的ses就会被jsc拽着往外疯跑。

身后酒馆老板笑骂的声音,也会被脑袋里酒精升起的泡泡噼里啪啦地掩盖掉,规矩了一生的ses仅在今夜做了出格的事。

这么浪漫的故事里的车应该是敞篷车,再不济也该是辆重型摩托,但是01嘛,浪漫里也要带点搞笑,居然是电动车钥匙,跑了一半还要在黎明的大马路上没电抛锚。

想说凑合地推着走吧,下一个画面是酒馆老板开着敞篷车追到,跑也跑不掉。

离经叛道的出逃中道崩殂,但还有好消息,敞篷车也是jsc的。恭喜jsc喝蒙了连夹克都穿错,也恭喜jsc遇到好人了。

酒驾显然是不行的,老板也是好人当到底,更是闲得没事干,充当代驾给他俩一个个送回家,只为收那点酒钱。

故事本应在这结尾,但我又不忍心了。所以,酒是第二天醒的,人是第二周忘的,槽是第二个月跳的,ses推开新公司老板的办公室,里面的人西装革履人模人样,一点也没有不着调的样子。

是jsc。

现在他们可以交换姓名,留下一点记得住的东西了。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