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法李振武 26-04-17 12:41
微博认证: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章若楠工作室喊话剧方#

其实,谁听到有人喊自己,肯定会回个头吧?

这个审判似乎有点太过了。

近期,演员章若楠因拍摄期间疑似被外界干扰导致NG,其工作室公开喊话剧方要求澄清。

#我想到一个法律问题# ,影视拍摄中的安全保障义务到底如何?

在影视制作中,剧组(出品方/制作方)、演员、乃至工作人员之间,一般都会签署合同。

比如,剧组与演员之间存在《演员聘用合同》。合同不仅约定了报酬、工期,更隐含了双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附随义务。剧组的核心义务之一是提供符合行业标准的、安全的拍摄环境;演员的核心义务则是在约定条件下,秉持专业态度完成表演工作。

还有剧组与场地方/安保方之间也会有相关合同。剧组有责任通过管理或外包合同,确保拍摄现场秩序,隔离无关人员干扰,履行其安全保障义务。

那么,一旦发生因外界干扰导致的拍摄中断,到底是谁的责任呢?

若剧组未采取合理措施(如未设置警戒、未清场、放任大量代拍或粉丝近距离喧哗),则其未能履行提供合格工作环境的合同义务,存在过错。

当然,若演员在可预见的、通常程度的干扰下,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基本职业专注,也可能被认定存在过失。

不过,在本次事件中,我觉得“场外呼喊”声音清晰明确,而且感觉还很近,如果是剧组工作人员发出的话,也可能涉及剧组内部沟通管理失当的问题。

#律师说法#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