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武汉大学莫教授等人所提“逐步废除毒品犯罪死刑、逐步取消女性犯罪死刑”的观点,本人此前发表了不同意见并提出质疑。然而,至今并未得到相关学者的正面回应与解释,反而遭遇诸多要求撤回言论的声音,甚至被指责“制造对立”“限制言论自由”。此类反应令人不解:难道公开讨论、理性批评不是言论自由的应有之义吗?
作为中国法学界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学者,其公开主张必然承载着超越个人的学术代表性,更关系到社会价值观的引导。尤其是这类涉及刑法严肃性与社会公平的议题,其论述不仅在学界产生影响,更会通过舆论扩散至公众尤其青少年群体。我们是否应思考,这样的观点传递了怎样的法治信号?又可能对青少年树立法律意识、生命观念与社会责任感带来何种潜在影响?
在此,我无意挑起对立,而是希望引发更多对公共议题负责任、有深度的讨论。学者的声音自带权重,更当审慎思考其言论的社会效应与价值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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