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为什么中国超过83万的律师,可能一半的收入,仅仅是在维持温饱,而美国的律师也不少,却能过富裕生活?
答:美国的啥职业收入都高。
美国保安一个月3000刀,你国内可能还到不了3000人民币,你算算是不是差了八倍。
知乎上学生比较多,总是喜欢对比刚毕业的时候留在美国和回国这些。你们想想是不是留美国的同学收入比国内同职业高。
再加上很多底层老华人移民,就是90年代北京人在纽约那一大票还有更早的,他就是去美国刷盘子、送披萨,也比在国内的收入高。
人均收入统计局有统计,国内人均可支配收入4万多人民币,美国6万美金。
具体到律师,美国顶级大所实习律师20万~30万美金一年,国内北京红圈所总部实习律师头一年20~30万人民币。
按照美国统计律师人均收入是18万美金一年,国内律师人均创收也就是25万一年,你按照律师到手70%算(国内不统计律师到手收入只统计收了多少律师费),也就是17.5万人民币。
也就是说国内律师的收入其实并不比美国少多少。
我看很多回答里都在讲,美国的律师作用大,所以收入高是应该的。然后举了很多陪审团、单车变摩托的例子。
但是我觉得各位是否考虑一下,这个“凭印象”的回答是不是有一叶障目、盲人摸象的问题。
法律服务市场的产品结构,决定了“大型集团诉讼”“陪审团”“惩罚性赔偿”这些在整个美国律师费里面的占比是不是大头?
如果美国和国内一样,组成律师费50%是非诉、50%是诉讼,而诉讼的大头产品是离婚、交通事故、劳动,一个产品一个产品对比一下,可能发现美国同行收费也就那样……
比如离婚,美国离婚律师按小时收费,不同律师费率不同,一个离婚案子如果没有纠纷,几千美金搞定,如果有纠纷,几万美金是正常费用。
对比国内,离婚律师收费2万~6万就差不多了。如果你说我没纠纷,我就是找律师给我拟个离婚协议,大部分律师报价也得几千块钱。
你想想美国客户是不是个个巴菲特,有没有佩妮、莱纳德这些人。
我自己也有美国客户,我想着人家花美金,请律师总归舍得花钱吧,其实也就那样,就是他对律师的报酬的理解和我们遇到的国内客户也没有什么区别。
因为一切客户愿意花钱的前提,就是他那案子的标的在那里。
比如一个房子,在国内卖200万人民币,在美国30万美金(同样面积下国内的房子换算成美金不见得比美国同样面积贵),他愿意为了这个纠纷的前提肯定不是说打完官司送半套房子给律师。
美国和国内确实有些制度不一样,比如败诉方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但是客户对律师费的预算,基本都是他能得到利益的一个百分比,这个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人的心理预期”决定市场。
如果你把律师费提高了,那么一部分市场就消失了,比如你说我每小时咨询费,我就是要跟美国律师比,他用300美金,那我就2400人民币。
那么你美国3000块钱工资的保安就请得起你,国内3000块钱工资的报案就请不起,这一块市场就消失了。
在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价格是一个隐藏在甲方乙方之间的幽灵,无非是高一点儿、低一点儿,但是绝不会因为你国内没有“永不妥协”那样赔偿几十上百亿美金,就导致国内的法律服务市场没了。
这种对市场的理解太粗糙了,不是0就是1,就不能是个小数。
钱的事儿,都是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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