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
26-04-17 13:55 微博认证:第一财经日报官方微博

【#献血34次用血时被告知优待已过期# #如何消除无偿献血跨区域障碍#?】“我献血三十余次,从来没有想过要从这份善举中获得什么回报,可当我的家庭遇到困难,却被告知,我的用血优待已经‘过期’了。”闫女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从2003年开始至今的20多年间,这位来自河北邢台农村的女士,先后在邢台、武汉、黄冈、北京、石家庄、苏州、上海这7个城市累计献血34次,总量达16500毫升——相当于3个成年人全身的血液。2025年,她获得了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
今年2月,闫女士的婆婆因胃出血住院,输血花费1980元。闫女士原本以为,凭着自己的献血记录,这笔费用可以顺利报销。未曾想到的是,等待她的是一场在7个城市之间的“跋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在现实中,由于各地用血费用减免政策不统一,尤其是受益人界定范围不一致等问题,使得一些献血者陷入了“献时无界、用时受限”的尴尬境地。那么,为何各地的用血费用减免政策难以实现统一?http://t.cn/AXMF6dq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