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参加成都律协组织的讲座——“规范高效诉讼与沟通·共建建工案件高效审理新格局”,主讲法官的分享让我们深切地体会到法院的审判之难,也特别风趣幽默——如果观点与大家不一致,请以最高法、省高院、市中院的意见为准,(对分享的内容)批判性接受。
1.使用老版起诉状,其要素和内容可以参照起诉状示范文本的内容,建议列明业主单位、总包单位、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以及是否结算,诉讼请求的金额需要列明计算方式和法律依据。
2.理解律师有着各自的立场,但不建议大家不合理的利用规则,毕竟大家都是为了公平正义;如果不能配合法院处理案件,也不能利用管辖权异议、追加当事人等规则拖法院处理案件的后腿。
3.证据目录至少包括四项内容序号、证据名称、证明目的、页码,针对重点内容用荧光笔标注,针对重点页码用便签条提示,方便法官审理案件和回忆案件,亦体现律师的专业程度。
4.开庭的时候不准转笔和按笔盖,避免影响法官的思路和分散法官的注意力。发言时注意自己的音量和速度,声音洪亮、清晰,逻辑清晰、重点突出、意思准确。
5.针对代理意见,优先帮助法院梳理案件事实,再基于案件事实结合争议焦点发表法律适用的意见,并提示法官相关的证据在第几页,不建议上来直接针对争议焦点发表意见。若不清楚争议焦点,争议焦点以诉讼请求为准,原、被告均应当对每一项诉讼请求进行回应。
“大家都要做一个君子,不要做一个小人。如果大家迫不得已需要妥协,请大家选一个对得起自己良心的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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