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灵外卖# 4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对拼多多、美团、京东、淘宝、抖音、天猫、饿了么等7家头部电商平台开出了35.97亿元罚单,同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食品安全总监个人处以共计1968.74万元罚款,这是自2015年食品安全法修订以来面向平台开出的最大金额罚单。此次重罚释放出强烈信号:食品安全线上监管绝非“法外之地”,平台必须当好食品安全“守门员”。
平台为何难逃连带责任?
“幽灵外卖”是指电商平台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放任纵容伪造或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幽灵店铺”开展的餐饮外卖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三条进一步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平台对商家“借证经营”“伪证经营”“无证经营”坐视不管,等于主动放弃了法定的第一道防线。当平台与转单平台签订合作协议,明知或应知转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却未采取必要措施时,平台已从被动失责滑向主动参与,此时平台与违法商家构成共同侵权,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处罚到人”释放了什么信号?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确立了行政“双罚制”——既处罚单位,又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处以个人罚款。这一制度直击企业治理的软肋,将合规压力穿透到实际决策层,有效破解了“罚企业等于罚股东”的困境,真正让管理者为食品安全风险“买单”。
消费者如何维权?
消费者如遭遇“幽灵外卖”,可主张商家承担首责,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要求十倍赔偿;如平台无法提供商家的真实有效信息,则平台需承担先行赔付责任。建议消费者第一时间固定订单截图、问题食品照片、就医记录等证据。
此次“一店一处罚”的治理逻辑,为行业确立了新的合规基准:平台必须从“流量至上”转向“安全为本”,严格落实线上线下一体化核验机制。随着今年6月1日《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正式施行,从源头阻断劣质商家入网的制度闭环正在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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