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名称和商标侵权其实是有很多先例的,比如著名的“四姐手撕兔”,有个公司把四姐这个名称注册了,起诉了一家门店,但是法院判决不够成侵权!
我是支持橘子海乐队维权的,建议直接走法律程序,至于能不能赢我估计他们心里有答案…
但橘子乐队发公告算是一波成功营销案例,毕竟很多人压根不认识橘子乐队,这下直接出名了,希望你们接下来多接点商演吧![并不简单]#橘子海乐队称华为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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