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 26-04-17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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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奕恒私联风波公司是否难辞其咎#?律师解读】#陈奕恒承认自己不是好角色# 近日,陈奕恒正面回应过往争议:“的确不是好角色,这个争议还在,我没有完全遵守规则,让粉丝和家人失望,挺抱歉的,确实伤害了很多人,挺对不起你们。”

4月17日,记者从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的李振武律师@娱乐法李振武 获悉,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多项监护职责,包括“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等。

李振武认为陈奕恒事发时仅13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且试训期间公司管理恐怕也存在明显漏洞,“比如没有成年助理陪住、宿舍安保缺失,更重要的是,似乎是私生粉利用管理漏洞诱导他互动。那么,经纪公司作为未成年艺人的实际管理方,在监护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就应当承担起相应的保护责任。”(潇湘)#陈奕恒[超话]# http://t.cn/AXxvDf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