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奕恒回应私联争议#
这件事最刺痛我的点不是“他犯了错”,而是一个13岁的孩子,在被公司推上舞台的同时,又被公司要求独自承担所有后果。
他说“事实就是事实”,没有甩锅年龄、没有推给公司——这份直面错误的勇气,放在成年人里都算难得。但问题是:当时谁在保护他?
1️⃣试训期的未成年人,公司有没有明确的监管机制?
2️⃣私生利用年龄差诱导互动,公司有没有预警和干预?
3️⃣为什么“同期被清退”和“请假后回归”的标准不一样?
一个孩子能承认“我错了”,这值得肯定。但更该被追问的是:那个本该兜底的系统,为什么总让未成年艺人自己站出来扛?
成长需要容错空间,但前提是——保护机制要先于惩罚机制存在。
发布于 贵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