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 2026年考点的主要变动如下,除“仲裁”外,以新增性变动为主,对同学们已有的知识框架没有太大影响,下周二晚上我们的课程会正常继续,讲第2章。
第1章
(1)新增“职务代理”;
(2)重新编写“仲裁”;
(3)在“民事诉讼”中,新增“专门人民法院”、调整“二审判决的类型”;
(4)在“行政诉讼”中,新增“原告的资格转移”“行政公益诉讼”。
第2章
(1)在“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中新增大量细节规定;
(2)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了重新编写,新增大量细节规定。
第3章
无实质性变动。
第4章
无实质性变动。
第5章
新增“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
第6章
(1)票据法律制度
新增“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
(2)证券法律制度
①在“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新增“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的禁止行为”;
②调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界定”;
③新增“管理层收购”。
(3)保险法律制度
无实质性变动。
第7章
(1)调整“预算编制的政府收入科目级次”;
(2)新增“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的发布主体”。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