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真话影事 26-04-18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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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一开始没关注到这么大的几个热搜#宠物中毒案今日二审宣判# #爱犬被毒死主人已维权1300多天# 。但昨天有朋友发了劳教授的博文给我。咦,有点意思。本来,宠物这个赛道、这个领域,我是不碰、不想碰、也不太敢碰的。但正好,借劳教授的发言,写一篇吧。

《宠物的权利》

一、引子

法学教授又发声了。这次是因为北京第一起宠物投毒案二审判决维持原判,法院没有支持被害方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主张。

对此,大教授表示“遗憾”。她认为:【法律上将宠物视为普通财物,这样的界定其实已不合于现实的社会语境】。她还质疑:【如果不否认犯罪会对被害人造成精神损害,为什么只有物质损失能获得赔偿,而精神损害赔偿却不为司法所接纳呢?】最后,她盛赞了被害方也就是狗主人【明知没多少胜算甚至是必败的结局,仍不屈不挠不计代价地一路走到底】,称【这样的坚韧与勇气有一种悲壮的色彩】。

咋说呢?情绪很饱满,立场很鲜明,叙事很西方。

法学教授,对法律精神的关切、对维权艰难的不平,是应该的。只要她是真心的,我也尊重并支持。宠物被毒死了,主人难受,这谁都理解。投毒的人可恶不可恶?可恶。该罚不该罚?该罚。我也养过狗,狗死了我也难过,这是人之常情。

但是,问题在于,从汉字的能指和所指来说,动物动物,是活的、运动的“物”。宠物宠物,是被人宠的动物。归根到底,是物。一旦你开始用精神损害抚慰金来突破宠物作为“物”的法律边界,那就不是赔偿一只狗的事了。这是在动整个法律体系的根基,而且使用的铲子,是西方玩了几十年、现在已经玩脱了的那套话语体系。

二、西方历史

动物权利,西方早就开始玩了。而且玩得远比我们热闹、远比我们极端。

前几年,那位著名的西方哲学家(生物学家、伦理学家、政治学家。注意最后一个身份哦)彼得·辛格还专门来了一趟中国,待了很久。几十年前,他写了一本《动物解放》,这本书被奉为动物权利运动的圣经。这本书可不得了,提出了“物种歧视”概念,主张平等考虑动物与人类的利益。因为动物也会感受痛苦,所以人类不能因为自己是理性动物就随便处置“其它”动物。听起来好像蛮有道理,是不是?是的,的确有道理。虐待动物当然不对。这一点,大家都承认。

但后来的发展,就开始离谱了。

可以说,在这本书的感召下,1980年,PETA(善待动物组织)成立。这个组织现在拥有几百万名会员,是全球最大的动物权利方面的NGO。由于有大量的各类资金赞助,这个组织可厉害了,在全世界都有分支(虽然没报备,但在中国也有)。它到处曝光各类虐待动物的行为。中国不止一次被它曝光(各种事件,你们自己搜去吧),几十年来经常被它推出西方媒体的头条。他们完全奉行动物与人【平权】的原则。

但是呢,它自己也被曝光过好多次。它在美国有一个最大的流浪、遗弃动物收容所。但它对这些动物进行安乐死(它称之为人道毁灭)的比例高达85%以上。

还有比它更极端的,有一个叫“动物解放阵线”(ALF)的组织。美国都受不了,FBI直接把它列为恐怖组织。因为他们真的入侵实验室、破坏公共财产、威胁动物研究科学家。

中间还有好多故事,美国也拍过这方面的电影,你们自己找着看看吧。挺有趣的。

我是历史和辩证唯物主义者,我论述问题,是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老三套。大教授们喜欢只讲理论的应然,我喜欢先讲历史的实然。你看,不管你怎么说,西方自己的动物权利运动就是这么个发展轨迹——从反对虐待动物这个人人同意的朴素道德出发,一路狂奔,现在已经将动物权凌驾于人权之上、将恐怖主义视为正当手段、将屠杀犹太人与屠宰动物相提并论。

对了,忘了说了,彼得·辛格虽然是美国人,但他祖父辈、父母还真的是奥地利的犹太难民。祖辈都死于多年前的大屠杀。所以,他自己也承认,对于将人作为动物进行对待,是他的历史记忆和路径依赖。

安德撕蛋?你以为这是社会运动?不是的。你以为他仅仅是生物学家?也不是的。

三、理论话术:从反虐待到平权

大教授的日常表达我已经多次分析过了,完全是西方的叙事范式。她在图一中的表述,同样如此。看似是对一个具体案件的情感流露,实则自觉、不自觉的使用了整套西方动物权利话语体系。

第一层是情感铺垫。前后持续将近四年、这一路以来的艰辛、不屈不挠不计代价、悲壮的色彩,这都是常用招术,迅速建立道德制高点。

第二层是概念偷换。【法律上将宠物视为普通财物,这样的界定其实已不合于现实的社会语境】。这句话就厉害了,什么叫“社会语境”?中国社会、中国社会语境是什么?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了呗。

第三层是通过比喻进行升级。【如果不否认犯罪会对被害人造成精神损害,为什么只有物质损失能获得赔偿?】这就通过类比,把人权和物权混为一谈了。人被犯罪侵害后的精神损害,和宠物被毒死后的精神损害,立即在话语中成为了同一法律性质了。你把宠物当家人,这是你的情感选择;但法律如果把宠物当人,那就是对整个法律秩序的重构。

第四层是价值升华。宠物不只是宠物,而是人类文明程度的标准。你反对我的主张?那你就是支持虐待动物。你不同意给宠物精神损害赔偿?那你就是落后于社会语境。熟悉不熟悉?这跟我前几天写的一篇关于改字的话术是不是一模一样?

《语言和权力》——【http://t.cn/AXxPfBgK】。你不同意把嫉妒改成“忮忌”,那你就是男权。你不同意给宠物以人权级别的法律地位?那你就是文明程度不够。

四、实践操作:极端化与对立化

在实践中,经过上百年、近几十年魔怔般的狂奔,绝大多数西方社会学、哲学、法学之类的理论,都呈现出以下“两化”。

一是极端化。把一个本来有共识的事情,推向一个越来越极端、越来越不可理喻的方向。

动物保护,本来是有共识的。不要虐待动物、要人道地对待动物,这谁不同意?我同意,你也同意,正常人都同意。但从动物保护到动物福利,再到动物权利,再到动物与人平等,最后到动物比人高等,就一步步极端化了。PETA的名言是“动物不是供我们食用、穿戴、做实验或娱乐的”。我滴妈,已经不是“不要虐待”了,而是完全不要利用。那我就要问一句了,什么叫利用啊?先不说食用。那导盲犬算不算利用动物?警犬又算不算?搜救犬呢?那你养个宠物,不也是利用它们来愉悦自己嘛?

大教授说【法律上将宠物视为普通财物】不合于【现实的社会语境】。好吧,那请问了,合于现实的社会语境的界定是啥咧?是伴侣、是家庭成员?还是干脆赋予它法律主体地位,让它可以起诉人、可以继承人的遗产、可以被剥夺监护权?

今天的精神损害赔偿只是第一步,明天就是宠物的财产权冲突、宠物的监护权纠纷、宠物离婚后归谁。你别笑,美国有大量类似官司了,都已经有律师在推动物人格权诉讼了。你笑他们太疯癫,人家笑你看不穿这背后是多大的生意,啊不不,多大的正义!正义,正义。

二是对立化。就是人为地制造【我们】和【他们】的对立,把复杂的社会问题简化为文明 vs 野蛮、进步 vs 落后的道德站队。

大教授那句【明知没多少胜算甚至是必败的结局,仍不屈挠不计代价地一路走到底】,听出味道了吧?听起来是不是很悲壮,但明显是在暗示:法院是落后的、法律是僵化的、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就是不文明。这种叙事把司法裁判变成了道德审判,把法律争议变成了文明冲突。就像海外那些智库把中国和美国的矛盾,直接转换成专制和民主的矛盾一毛一样。

对了,这时候咋不提中国还有六亿人月收入不足一千元、在农村有好多养老金就一百多块钱的老人也养狗咧?他们家里养狗,那是看门狗,可不是伴侣和家庭成员。你要是跟他们说“你的狗被毒死了,你应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他们绝对以为你吃错药了。当然,有人反驳了,不是你说的嘛,群众的落后也是落后嘛。可这真的是落后嘛?还是城市小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与其它劳动者的生活方式之间的差异咧?

你用你自己的生活方式去定义了一种“文明的标准”,然后一边说着要自由、要多元,一边把不认同你的人打成落后分子,这不是推动社会进步,这是在制造社会撕裂。

就像改字运动最终不是被男性打败的,而是被越来越多的少数权利者打败的一样。宠物权这东西,也会被其它的打败。你养狗就高等啊?我养蛇怎么不行?怎么了?我养的鹦鹉权利怎么就比狗少了?宠物要平权,那流浪的动物要不要平权?总不能家养的就高贵,外面的就不行?(这里先不说流浪的动物都是从哪来的,先不说所谓的虚伪性)那做实验用的小白鼠、猴子呢?要不要平权?养殖场里的猪要不要平权?

你极端,总有比你更极端的。你纯粹,一定有比你更提纯的。

五、理论武器化

理论武器化,我已经不断在讲了。这玩意,太值得警惕了。清华、北大的个别教授,学术水平当然毋庸置疑的差,啊不,不容置疑的好,棒棒哒。但问题在于,她们啊,长期以来浸润在西方的法治概念、理论乃至叙事和立场之中,所以看待各类中国问题的时候,视角、逻辑往往都既不从现实中来,也不到现实中去。

宠物这个东西,中国自古以来都有。中国人养狗、养猫、养马、养鸟,什么没养过?大象都养。但中国的宠物观跟西方并不一样。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动物是【通人性】的,但不是【有人权】的。

狗忠于“主人”,所以才受人喜爱;牛耕田一辈子,所以杀牛在某些朝代是犯法的。这是一种基于情感、功用和道德的复杂态度,而不是一种提纯后的基于“权利与权力”的法律关系。

西方动物权利理论的核心,是将权利概念从人扩展到动物。这个理论的底层逻辑是“人有权利的原因是因为人有感受痛苦的能力”。那动物也有感受痛苦的能力,所以动物也应该有权利。这个推理在形式逻辑上是通的,但它的问题在于,权利从来不是这么来的啊。

不是意识决定存在,是存在决定意识。权利不是天赋的,权利是在具体的社会生产关系和阶级斗争中形成的。人权观念本身,就是资本主义上升期反封建的产物。你把这套东西直接套到动物身上,不是在进行法律创新,而是在进行概念殖民。也许动物有意识,但大多数人类体会不到,有些深度宠物爱好者据说能体会到。那就按后者说的,动物们有意识,那它们得靠斗争来争取,是不是。以后可能会,现在看起来还没有。

这种将理论武器化、将武器理论化的方式,与语言改造如出一辙。改字运动的核心逻辑是“语言承载了权力关系,所以改变语言就能改变权力关系”。动物权利运动的核心逻辑是“法律定义了人与动物的关系,所以改变法律定义就能改变文明程度”。两者的共同点是都相信通过符号层面的操作就能解决结构性、整体性、历史性问题。

你把嫉妒这种用女字旁的字改了,女性的社会地位就提高了吗?你把宠物从物升格到半人、同人,动物就真的被善待了吗?

这种话语操作的真正功能不是解决问题,而是制造一种我在战斗的幻觉。改几个字、发几条微博、声援几个案件,成本低、见效快、道德优越感强。然后呢?参与者获得了一种我在推动文明进步的心理满足,这就够了。

这种武器,倒也不是专门为中国打造的(当然,也有专门为中国打造的武器,比如,算了,不比如了),西方自己也被打得乱七八糟糕、不亦乐乎着。

六、看似平权,实则特权

现在要说这篇文章最核心的观点了:宠物权利话语看似是在为不会说话的弱势群体争取平权,实际上是在为特定人群制造特权。这个特权就是城市小资产阶级、资产阶级的情感霸权。

什么叫情感霸权咧?就是只有我认可的情感是正当的、高级的、文明的,你的情感是落后的、野蛮的、需要被教育的。我觉得狗是家人,所以你也必须觉得狗是家人;我觉得吃狗肉不可接受,所以你也必须觉得不可接受;我觉得宠物被毒死应该赔精神损害,所以法律也必须这么改。

但问题是,这个社会不只有养宠物的人。还有怕狗的人、对动物无感的人、靠养殖为生的人、在底层挣扎根本无暇顾及宠物的人。你用自己的情感去重构法律,本质上是让全社会为你的个性生活方式买单。

【法律上将宠物视为普通财物,这样的界定其实已不合于现实的社会语境】。啧啧啧,这是哪个社会、哪部分人的语境?!是北上广深的小资、中产、潘十一们的阶级语境,还是县城、农村、工厂的现实语境?是微博小红书上的语境,还是外卖骑手、工人、农民的语境?

我不是说关注宠物就是漠视人类,那也造对立了。可以既关爱宠物、也关爱人类。但是,仅仅从法律资源的配置上来说,把精力和资源投入到宠物精神损害赔偿上,其实会让其它更紧迫的社会问题被搁置。而推动这种议程的人,往往是那些已经享有充分物质基础和法律保护、现在开始追求情感层面的法律承认的特权阶层。

我们是坚持历史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国家,我们坚持矛盾论和实践论,我们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认为,矛盾永远有、资源永远不够,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如果把次要矛盾和矛盾的次要方面摆在前面,就会造成更大的麻烦、问题、冲突、混乱和退步。

这就像是,有人在自己的豪宅里装好了中央空调,然后开始呼吁全社会关注他家花园里玫瑰花被踩踏的情感损害。不是说玫瑰花不值得保护,而是说这个社会还有太多人没有暖气。

而且,一旦宠物权利话语成为主流,它会产生一种新的社会压迫机制:凡是不同意的,就是不文明、不人道、虐动物。这跟改字运动中凡是不同意的就扣上男权、厌女的帽子一样。通过各种细分,以一个又一个议题,不断把整体社会切碎,直到原子化。

爱宠物的和不爱宠物的不再是不同的偏好,而成了两大阵营。然后呢?爱宠物的就团结了?不是的。你爱狗还是猫?我爱猫。异端,去死吧!

这种二元对立的叙事,正是西方身份政治的标配,现在被完整地移植到了宠物议题上。

你说【这样的坚韧与勇气有一种悲壮的色彩】。我倒要说:【执着、执念、固执不是一回事】,也要看动机、看方式、看后果。如果明知必败还要不计代价地走下去就是悲壮,那所有在牌桌上输光了不肯走的赌徒都是悲剧英雄。法律不是戏剧,维权不是表演,悲壮不该成为绕过理性讨论的通行证。

你说【法律上将宠物视为普通财物,这样的界定其实已不合于现实的社会语境】。我倒要说,如果社会语境可以重新定义法律,那最该被重新定义的不是宠物的地位,而是语境这个词的含义。法律之所以是法律,就是因为它不能跟着每个人的语境随便变。你的语境是语境,其他人的语境呢?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呢?

你说【如果不否认犯罪会对被害人造成精神损害,为什么只有物质损失能获得赔偿?】,那我倒要说,如果不否认人会对宠物产生感情,那为什么一定要让全社会为你的感情支付法律账单?你踩坏了我的鞋子、擦破了我的车,我也对它们很有感情,是不是这些被毁坏的东西也都应该赔精神损害?那精神损害赔偿还叫精神损害吗?

如果成为魔鬼就能战胜魔鬼的话,那这场战争赢得也太容易了。如果通过获得特权来战胜强权的话,那这场战争赢得也太容易了。如果通过把宠物当人来推动文明的话,那文明的门槛也太低了。

你把狗当家人,我尊重你的选择;但你要求法律把狗当人,那你就是在要求法律承认你的情感比别人的情感更高级。这不是平权,这是霸权。

狗是人类最好(这个最,也是对其它动物的歧视)的朋友,其实也得分是谁的狗。流浪狗咬人的时候,它是可怜的生命;毒死家养犬的时候,它是家人的一部分。需要它是啥它就是啥,这不是动物权利,这是叙事套利。

我不是在说宠物不重要。宠物现在越来越成为很多人的情绪消费和精神寄托。我是说,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不取决于它如何对待宠物,而取决于它如何对待人。哎对了,我就是人类中心主义。

真正的动物保护是什么?是完善动物防疫体系,是打击非法野生动物贸易,是规范养殖场的动物福利标准,是治理流浪动物问题。这些才是真正影响大多数动物命运的事。但这些事没有悲壮的色彩,上不了热搜,满足不了情感表演需求。

大教授有表达观点的权利,但我也有批评她观点的权利。言论自由意味着你可以说宠物不该被视为普通财物,我可以说你的视角脱离了中国现实,咱们各说各话,让人民去判断。但是,我要提醒一句,从女权到性同意权再到宠物领域,这种话题转换的轨迹本身就很说明问题。这些议题的共同点是什么?都是西方比较流行和时髦的领域,都是可以在社交媒体上引发道德高潮的议题,都是可以迅速建立进步 vs 落后的二元对立的议题。而且都是不需要触及真正结构性矛盾的议题。谈宠物权利,你不需要谈城乡差距。谈性同意权,你不需要谈阶级压迫。谈改字,你不需要谈女性就业歧视。这些都是安全的话题,看起来很 radical,实际上很 safe。真正的 radical 是什么?是呼吁房产税,呼吁遗产税,呼吁离境税,呼吁外国人代理法。哎,她们又不呼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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