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子海乐队 华为#
橘子海乐队说说,“华为蓄意借用橘子海品牌价值”,这句话确实挺好笑……[允悲]
还说“橘子海”专属他们乐队,不是通用词汇!
这事儿法律上来说,大概率是不构成侵权的。
“橘子海”这三个字,指日落时橙蓝渐变的海景,地图一搜能搜出一大堆,早于乐队2012
年就广泛使用。
属于公共用词,而不是“橘子海乐队”专属。
不是你注册了“橘子海”商标,别人就不能用,你注册的是教育娱乐等类别,未覆盖手机。
而且华为这广告,指向的是颜色,而不是乐队。
别人找你合作,大概率是觉得你们正好适合这个广告联动一下,而不是因为你们有所谓的“版权”!
结果为什么没谈成,只有你们双方知道了……
从法律上来说,橘子海乐队起诉华为侵权大概率会输,不过他们挺聪明,在微博升堂。
这下享誉全国,热度知名度拉满了,橘子海乐队绝对是赢家……
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