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箱事务所 26-04-18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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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子海乐队今天发文质疑华为涉及侵权,发布时间还很刚好地选在了4月18号要参演的音乐节前一天,理由是华为用的“一起去看橘子海”slogan绑着橘子海营销,涉嫌不正当竞争,侵犯了乐队有一定影响力的艺名

咱们先不说两家粉丝量级有天壤之别,华为的一起去看橘子海明显指的是日出和日落时的海面景象,契合自己产品的渐变配色,没有使用任何乐队的形象,音乐等,却被歪曲为用橘子海三个字蹭热

事实上,橘子海这一描述最早出现在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它并非一个地理名称,而是青岛当地人对一种日落时分的海上景象的诗意称呼。后来2012年被同样来自青岛的同名乐队"橘子海"(Orange Ocean) 所采用。

追溯到更早以前,无论是2010年的新闻报道出现的“橘子海”,还是1993年星之卡比的游戏关卡中出现的“Orange Ocean”,都可以证明这个词无论中文还是英文都不具备独占性。

据企查查显示,青岛橘子海音乐传媒有限公司曾多次申请注册"橘子海"商标被驳回。说明橘子海曾多次想把橘子海这个词独占。部分网友戏称这是乐队版的视觉中国,按照这个逻辑,盘尼西林也别吃了,马赛克也别打了,新裤子也不能穿了只能穿旧裤子。

这个事情最真实的情况可能是怎么样的呢?华为出了一个渐变色,起名橘子海,本来想找乐队合作双赢,结果人家以为华为找他们授权来的,后面因为价格或者别的原因没谈拢,华为想着不合作就算了我宣发我自己的新手机配色,人家又跳出来说侵权了。

没想到橘子海的配色一下子火出圈了,乐队这时候跳出来了,其实本质还是利益问题。乐队之前就合作过很多品牌,这些品牌合作可能就是因为大火的那首音乐《夏日漱石》的版权,华为这次的需求可能并不是音乐,是色彩营销,双方没谈拢。但是在乐队视角,一旦华为橘子海营销和乐队解绑,未来就失去了很多合作机会,这从之前乐队一直在申请“橘子海”商标是可以得到印证。

我觉得,严格限制一个通用描述词汇的使用,并且以侵权起诉为手段,看起来更像是一种霸权。据天眼查显示,除了橘子海乐队,多方都已注册橘子海商标。

被侵权走法律程序解决,远比掀起网络骂战,把社交平台当公堂更有效直接,也更符合清朗网络环境建设的政策导向。橘子海的音乐很好听,但在这件事儿上,多少有些蹭热度的嫌疑了。美美与共,各美其美本来是件很好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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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