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女子闪婚生活7天后想离婚#认识不到一个月闪婚,同居7天就翻脸,女方说“生理性厌恶”回了娘家,男方甩出一句“孩子不知道是不是我的”。40万花出去了,婚结了个寂寞。#律师说法#
咱们就聊聊这起“最短婚姻”里的法律账该怎么算。#以案说法#
一、彩礼那40万,到底能不能要回来?
这是男方最关心的问题。法律上有个词叫“共同生活”,它不是看领证几天,而是看有没有实质性的夫妻过日子。
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极短的,离婚时法院应当根据彩礼数额、共同生活时长、过错原因等因素,判决返还部分或全部彩礼。
本案里,7天的同居,放在法官眼里,这叫“有名无实的夫妻关系”。参考同类判例,贵州六盘水一对夫妻闪婚同居10天离婚,法院判了全额返还20万彩礼。所以,男方那40万花费里,彩礼部分返还可能性极高,但婚宴酒席、婚纱照这些消耗性支出,大概率算作男方自愿开销,要不回来。
二、“孕期”是个坎,男方现在想离都离不了!
这是法律给女性的特殊保护期。
根据《民法典》第1082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注意这个用词是“不得”,是强制性的禁止条款。现在女方怀孕,不管男方多憋屈、多怀疑孩子是不是自己的,只要女方不同意去民政局协议离婚,男方连去法院起诉的权利都没有,必须等孩子生下来满一年,或者女方终止妊娠满六个月。这个冷静期,不是心理上的,是法律强制的。
三、那句“孩子不是我的”,可能让男方付出惨痛代价。
这句话是婚姻里的大忌。法律怎么处理这个质疑?
途径一:亲子鉴定。 男方有合理怀疑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亲子鉴定。如果鉴定结果是亲生的,男方不仅要支付抚养费,那句伤人的质疑还会被认定为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方,在财产分割和彩礼返还比例上,法院会向女方倾斜。
途径二:如果真不是亲生的。 那性质就变了。女方不仅丧失索要抚养费的权利,男方还可以反诉欺诈性抚养,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抚养费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四、给双方的冷静建议
给女方: “生理性厌恶”在法律上无法量化,但收取高额彩礼后极短时间离婚,容易被法院认定为“借婚姻索取财物”。既然决定离,彩礼该退的退,别把路走窄了。
给男方: 管住嘴。在孩子血缘确认前,任何口头侮辱都是给对方法庭上递刀子。现在的重点是收集转账记录、保存花费凭证,等待法律窗口期开启,而不是在村里造谣。
最后说句扎心的话: 婚姻的底线从来不是彩礼多少,而是两个人能不能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说话。七天就生理性厌恶的两个人,哪怕再凑合九个月,也不会突然变成灵魂伴侣。及时止损,对20岁出头的年轻人来说,可能比40万更值钱。
发布于 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