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院判决成“空文”?交口县政府敷衍答复企业补偿申请引质疑!
核心提要: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作出的(2025)晋行终230号终审判决,明确要求交口县人民政府60日内对凯翔养殖合作社、牡丹山庄的行政补偿申请重新答复,需核实停产根本原因并依法处理。但申请人反映,交口县政府作出的"新答复"不仅重复已被撤销的原答复内容,更无视客观事实与关键证据,涉嫌变相拒绝履行法定职责。
企业现在的状况(图一)
判决明确履职要求,答复却"换汤不换药"
209国道改线及离隰高速建设期间,凯翔养殖专业合作社与交口县牡丹山庄陷入生产困境,遂向交口县政府申请行政补偿。经行政复议及诉讼程序,山西高院终审判令交口县政府重新作出答复,核心要求是查清企业停产停业系施工导致无法恢复,还是征收、规划调整需关闭搬迁,并依据法律法规作出正确处理。
然而申请人收到的《行政补偿申请答复书》却让维权陷入僵局:该答复核心结论与此前被高院撤销的原答复高度雷同,未纠正任何错误,反而以新形式重复生效判决已否定的内容。更关键的是,答复未实质开展高院要求的调查核实工作,认定事实与客观情况严重相悖,完全背离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已构成《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的"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情形。
三大核心矛盾直指答复"失真",多份证据佐证企业诉求
1. 用电情况认定与事实严重不符
答复称"凯翔养殖合作社电费缴纳至2020年12月,牡丹山庄电费缴纳至2020年7月",但实际情况是,两家主体的用电账户始终处于正常状态,无欠费记录且未办理报停手续,截至2021年7月账户内仍有余额20881.36元,有《用电账户使用情况证明》为证。
2. 道路通行状况与实际完全相悖
答复声称"施工期间已修建便道,不影响出入通行",但事实上,养殖场至209国道后水头段涵洞的唯一原有道路,自2020年两项工程施工以来被阻断损毁后从未恢复,相关单位也未规划新道路。且该路段涵洞每逢降雨便积水或遭洪水冲毁,人车均无法通行,这一情况有《村委证明》予以证实。
3. 无视同级行政机关关键认定证据
交口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9月出具的说明明确指出,凯翔养殖合作社"由于修路施工影响多次造成大面积死亡,无法正常养殖,于2020年被迫停止养殖";交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的行政决定也认定,该合作社"处于断电、断网、断路状态,养殖设施无法正常运转"。两份来自同级行政机关的正式文件,均直接佐证了施工与停产的因果关系,但被申请人在答复中未予采信。
企业现在大门口的现状(图二)
希望#吕梁市政府# 及有关部门和#山西省政府# 及有关部门,严查此事,尽快给企业及背后“八百多人的老百姓”一个合理、合法、合规、的满意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