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国家机关(包括法院、公安在内)打交道,有一个简单的潜规则:从他敢不敢给你出书面文件,可以看出他的行为是不是合法。
如果他敢给你出一个书面的材料,明确告诉你为什么他做某件事,那说明(至少他自己认为)他的做法是合法合规的。
如果他没有给你任何书面的材料来佐证他的行为,那就说明他自己也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不合法合规的,所以不敢给你留痕。
比如,你去法院立案,如果法院明确给你出了一个不予受理的裁定,那就说明他这个不予受理的裁定是真的有法律依据。
如果他不敢给你出这个书面的裁定,只是单纯找借口不收你材料,那你就知道他是在找借口搪塞你,而且那个借口肯定是上不了秤的。
同样的规则也适用于公安系统。如果你去报案,警察不收你材料,却不肯给你一个不受理的书面反馈,那他肯定是心里有鬼。此时如果你信以为真,就中计了。相反如果他正式给你一个不立案的书面决定,那说明他至少自己认为是合法合规的。
当然有人可能会问,那么面对那种既不受理又不给你书面材料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该怎么办呢?
此时对方最害怕的就是上秤,那我们就努力让东西上秤留痕。
比如,如果是去法院立案,就先在网上立案留痕,证明自己曾经提交材料。如果法院恶意不受理,又不出裁定,可以拨打12368投诉。也可以去当地的监察委员会举报。
如果是公安不收材料、不立案又不给你书面的决定,可以在警察局现场拨打110,报上对方警号投诉对方。
当然,通常不需要到这一步,只需要明确告知对方,如果对方既不受理又不给书面材料,我就要投诉举报对方不作为、不依法履职,对方可能就会在上秤的顾虑之下改弦更张。通常不需要真的到举报的那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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