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大妈 26-04-18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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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被禁言这几天好似断网了一般,这一出来,一看,哟怎么还是医疗瓜啊?

2023年3月,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健康局依法撤销谭某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理由是其提交虚假进修结业证书,骗取备案资格。说白了就是P了个证书交上去了,发现造假当然被吊销。

不过这里要明确下,撤销医美主诊备案≠吊销医师执照,谭某仍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只是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未取得主诊医师备案的人员,不得独立实施医美诊疗,不允许独立开展任何医美项目。

但根据网友反馈,谭某在该处罚决定发布后,似乎依然擅自为他人实施双眼皮、眼袋矫正及注射类等医美手术。这都明确属于医美诊疗范畴,需主诊医师资质方可独立操作。而她在无备案的情况下擅自开展这些项目,已经触碰法律红线。

那么谭某会面临什么处罚呢?行政处罚是板上钉钉的,一般来说,初次违规只是罚没所得+1-3万元罚款,但谭某属于“处罚后仍违规”,属于从重处罚情形,大概率被责令暂停6-12个月执业活动。

若其违规操作导致患者出现感染、疤痕增生、注射过敏等人身损害,患者可直接起诉,她需承担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全部损失,且无资质执业会被直接推定存在医疗过错,几乎无免责空间。

说白了,谁跟她打医美官司都输不了,法律不允许~

那么有没有可能她被吊销医美主诊备案后马上申请了,获得了通过呢?不可能,根据法律,最少要间隔三年,前提是再次提交的不能是假证。所以她最早要2026年3月才能申请,现在才四月...

而且我查了下,各地卫健委似乎都对“多次违规” 从重处理,这个“多次”指的是2-3次,多地三次以上违规直接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不过目前因为谭某还持有医师执照,倒是不构成非法行医罪,只不过如果患者有严重伤害,恐怕刑事责任也是难免。

这是什么人均法外狂徒....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