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去世前虽然有录音,将遗产留给孙女!但是此录音在法律上来说是无效的!主要缘于:1.法院认定该录音既无明确赠与意思表示(不符合《民法典》第657条赠与合同要件)
2.缺少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
3.未记录遗嘱人及见证人姓名、肖像和日期,违反《民法典》第1137条关于录音遗嘱的形式要求。
根据各子女情况法定继承分配方案:
患小儿麻痹综合征、丧失劳动能力的女儿:继承30万元(法律对弱势继承人的优先照顾);
承担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子:继承23万元(因在父母生病期间承担主要照料责任);
另一尽主要照顾义务的女儿:继承16万元;
其余四名女儿:各继承10万元
#六姑姑要求与侄女分百万遗产胜诉#其实现实生活中,很多老人多年遗产可能默认是儿子独属,但法律来看,其实更多的是子女共同继承! http://t.cn/AXxA45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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