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法君普法# [太阳]每日普法[话筒]【《民法君“典”案例》:“低头族”踩空摔伤,损伤该谁“买单”?】《民法君“典”案例》第二百五十二集聚焦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的一起顾客低头看手机在餐厅外台阶处摔伤,诉请餐饮公司和商场物业公司共同赔偿损失6万余元的民事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事发地点事发时环境安全、设备正常,没有足以影响步行安全的异常情况,且一被告已在餐厅门口处摆放安全警示标识,两被告已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事发时,原告持续低头看手机的行为,是主动将自身注意力从行走安全中抽离,是在给自己制造安全风险,由此导致的损害结果应当由其自己负责。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策划:裴夏静 编剧:王存辉 后期制作:赵珈艺) http://t.cn/AXxZ1ng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