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奇艺疯了#,我现在钻研的心来了。哈哈哈哈
到底是哪个杀千刀的先看出来,陈哲远 于和伟 王玉雯啥的 授权的了
是根据那个模糊的100多人的图片吗?
那个里面我大概只看到一个有一点点像于和伟老师的,其他几个人真没看到。
这看图说话的,搞得一手好新闻哈哈哈哈
关键,我还看到旁边的一行小字说,已经与100+深度合作艺人签署同意函。
我真的胆战心惊,如果是给粉丝的一个肖像授权做做应援啥的,我现在都起码两页纸,也都不会用什么同意函之类的,起码也是个授权书之类的。
现在这文件名字感觉就是“倒打一耙”,是艺人自己主动同意的哦~~
我真的,我还是要好好写一下,如果真要签署这个协议,下面这个我发在绿色号的文章请认真看一下,我贴过来,各位粉丝同学请疯狂@ 你们的哥哥姐姐吧,别被骗了~~
01肖像权,AI授权的核心战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授权AI使用艺人形象,核心就是肖像权的许可。平台协议中关于肖像权的条款往往极为宽泛,常见表述如“全球范围内、永久性、不可撤销的授权”。
这种一揽子授权对艺人极为不利。
艺人必须坚持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使用范围(具体用于哪些项目)、期限(明确授权年限,而非永久)、方式(AI生成内容的具体形式)、地域(限定使用地区)以及是否为独家许可。
独家许可意味着艺人不能再授权其他平台使用自己的AI形象,这会极大限制未来的商业机会。非独家许可是更安全的选择。
02 声音权,不容忽视的第二张脸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明确将声音权纳入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声音与肖像一样,具有人身专属性,是艺人身份识别的重要元素。
AI技术已经能够高度逼真地克隆并商用艺人的声音。
协议中必须包含对声音使用的单独、明确授权条款,且授权范围不应超过肖像权的授权范围。需要特别警惕的是,一些平台协议可能将声音权默认为包含在肖像权授权中,这种模糊表述对艺人极为不利。
声音权的授权应当有独立的条款,明确使用场景、技术处理限度等细节。
03 表演者权,最易被忽略的关键环节
根据《著作权法》,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表明表演者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等精神权利,以及许可他人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其表演的财产权利。
AI通过动作捕捉技术“学习”并复现艺人的特定表演——如标志性动作、表情、舞蹈风格等,这直接涉及对表演者权的使用。
然而,多数平台协议对此要么只字不提,要么一笔带过。艺人应当要求在协议中明确:AI对表演者权的使用范围、是否允许AI生成全新的“表演”(超出原捕捉数据范围的创作)、以及AI生成内容中表明表演者身份的具体方式。
04 警惕“一揽子”授权陷阱
平台提供的格式合同往往包含大量对艺人不利的“一揽子”授权条款。
这些条款的特点是授权范围极广、期限极长、限制极多,而艺人义务极重、权利极少。
拆分授权是应对这一陷阱的关键策略。艺人应当坚持将不同权利(肖像、声音、表演者权)的授权分开约定,将不同项目、不同用途的授权分开约定。
期限分层也很重要:短期项目用短期授权,长期合作可以设置自动续约机制,但必须包含合理的退出条款。永远不要签署“永久”授权,无论平台如何承诺。
05 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
用于训练AI的艺人表演数据,包含大量个人生物信息——面部特征、声纹、体态、甚至微表情。这些都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受到《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严格保护。
协议必须明确约定:数据收集的范围和目的、存储的安全措施、使用的限制条件、以及数据销毁的具体流程和时间表。
艺人有权要求平台提供数据安全评估报告,并定期接受独立第三方的数据安全审计。
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不仅会导致合同纠纷,平台还可能面临巨额行政处罚。
06 内容合规与风险防范
AI生成的内容可能带来一系列法律风险,而平台协议往往将这些风险全部转嫁给艺人。
协议应当包含“内容合规保证条款”,要求平台承诺:AI生成的剧集内容本身不构成对他人著作权、名誉权的侵犯;避免AI形象因技术缺陷导致“撞脸”其他未授权艺人并造成混淆。
更重要的是,艺人需要保留对AI生成内容的审核权和否决权。如果AI生成的内容严重歪曲艺人形象,或用于违法、违背公序良俗的用途(如虚假广告、色情内容),艺人应有权要求平台停止使用并删除相关内容。
07 签约前的行动清单
面对平台提供的AI形象授权协议,艺人及其团队应当采取以下具体行动:
第一,不要依赖平台提供的解释,也不要轻信“大家都是这么签的”。AI授权协议是全新的法律领域,需要专业研究。
第二,进行全面的权利梳理。明确自己有哪些权利可以授权,哪些必须保留,哪些可以有限授权。建立自己的授权底线清单。
第三,坚持谈判修改。不要接受“不可修改”的格式合同。每一份合同都是可以谈判的,关键在于谈判筹码和谈判策略。
第四,建立长期监督机制。签约不是终点,而是起点。建立定期审查机制,监督平台对协议的执行情况,特别是数据安全和内容合规方面。
第五,准备退出策略。即使在长期合作协议中,也要预设合理的退出机制。当合作不再符合艺人利益时,应当有合法、低成本的退出途径。
#律师说法#
#爱奇艺 穷疯了也得有底线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