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斤男子在减肥训练营身亡#230斤的他为了订婚住进减肥训练营,3天后却再也没有走出来。
山东泰安,4月13日。一名男子怀揣着“瘦一点、帅一点去见未婚妻”的心愿,第二次走进“泰山美莱减肥训练营”。3天后的4月16日上午,教练推开那扇整夜亮着灯、门始终敞开的宿舍房门时,他的身体已经僵硬。没有告别,没有抢救,一个正在期待婚礼的生命,戛然而止于一张本应通向健康的训练营床位。
家属的质疑直击要害,他入营第二天就向教练反映身体不适、排便困难,教练只说了句“明天去医院”,当晚便再无任何健康监测。那个整晚亮着灯、开着门的房间,本应是最容易被注意到的求救信号,却成了训练营“不定期巡查”制度下被彻底忽视的死角。#律师说法#
法律上,这叫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民法典》第1198条写得清清楚楚:宾馆、商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减肥训练营收取费用、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学员的人身安全负有远高于普通健身房的法律义务。一个230斤、刚做完手术的学员连续反映身体异常,机构既没有驻场医疗人员,也没有启动高危学员夜间监护机制——这不是意外,是放任。民事上,训练营面临全额赔偿;刑事上,如果调查认定其明知学员有重大健康风险仍疏于照料,相关负责人甚至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低价减肥营的“生死合同”。56天、2760元、包食宿、承诺减重35斤。把账算细:平均每天不到50块钱,要管吃管住还要教练指导。这个价格能请到什么样的专业教练、能配备什么样的医疗支持,答案不言而喻。当减肥变成一门低价跑量的生意,学员的安全就成了最先被压缩的成本。
减肥是好事,但请记住三件事:第一,入营前必须做全面体检,并把报告亲手交给机构负责人,留下书面记录;第二,签协议时看清“健康免责条款”,任何免除机构基本安全责任的格式条款,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第三,身体不适时不要只跟教练说,要直接打120——你的命,不能寄希望于别人的“不定期巡查”。#小砚台的普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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