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色地球守护人 26-04-20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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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皋非法黑产囤猫点##打击猫狗肉黑色产业链# 当68只猫咪从如皋蔡荡村的竹笼里被救出来时,我们最该问的,或许不是“谁救了它们”,而是“谁让它们被困了这么久?”

4月18日,有网友爆料,在江苏如皋下原镇蔡荡村发现一处非法猫只囤积窝点。在现场拍到的画面里,一层叠一层的竹制笼具挤在昏暗的空间里,数十只猫咪被关在狭窄的缝隙中,连转身都格外艰难。层层叠叠交叉出的缝隙中挤着68只猫,它们的眼睛像碎玻璃片,在昏暗里闪着惊惶的光…这里不是救助站,而是一个运作已久的猫只非法囤积、转运贩卖黑窝点。

事件经网友举报后,事发当日,如皋市下原镇人民政府就发布了情况通报,确认现场查获67只猫,目前已全部转移至宠物医院妥善安置,涉事当事人甘某某正接受进一步调查。

但根据现场多人反馈,这份通报——没有公章,且多处与事实不符:

一、猫被送去了废弃医院,拉猫车来自无害化处理公司?

通报称猫已全部转移至宠物医院妥善安置。但根据现场志愿者表示:执法人员联合阻拦志愿者跟车,志愿者坚持才跟了上去。猫先被送到农业农村局,最后送去的是一个废弃医院。同时,原本拉走猫的车属于无害化处理公司,如果不是志愿者坚持跟车,这些猫的命运可能会是“无害化处理”吗?所谓的“妥善安置”,为何出现的车辆与无害化处理公司有关,请给出答复。

二、通报数量为“67只”?为何现场清点为68只?

一只之差?哪边算错了?通报写67只,志愿者现场清点68只,不足百只猫数量出现差异,是清点有误?

三、“猫只集中点”?vs非法经营黑窝点?

通报中称呼猫贩子窝点为“猫只集中点”,是否弱化其犯罪性质?现场账本中清楚记录着交易信息,证明这里是长期囤积、转运、贩卖猫只的非法经营窝点。

四、公告没有公章。

众所周知,一份没有公章的公告,不具备法律效力,也无法追究任何人的责任。志愿者明确要求:公告必须加盖公章,并对内容承担法律责任,这份无章公告的真实目的,如果不是只为了“平息舆论”,而是为了解决问题,请加盖公章,明确责任人。

据了解,这处被查获的窝点,根本不是临时搭建的“一次性中转点”,而是一个长期运作、链条成熟的非法猫只收购、囤积、转运中转站。早在2010年,当地的地下猫狗非法交易产业链就曾被主流媒体曝光,时隔16年,同类事件再次在同一个地方发生。

为什么这样的非法交易链条,能在这里长期扎根、屡禁不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跨区域运输动物必须附有检疫证明,可这个长期运作的窝点,大批量猫只的收运、中转从未办理过任何检疫手续,动物防疫的监管防线,在这里形同虚设。这些来源不明的猫咪,大多是被盗抢的家养宠物或被诱捕的流浪动物,不仅没有免疫记录,更可能携带人畜共患病原体,一旦发生疫病传播,后果不堪设想。

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严禁生产经营。这些无任何检疫证明的猫只,一旦被屠宰加工,冒充其他肉类流入市场,直接威胁着普通消费者的食品安全与身体健康,而市场监管局并未介入过蔡荡村的猫只交易,更别说查处相关的非法加工点了。

除此之外,对于这类涉嫌非法经营、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的常态化主动排查未能覆盖到这里。作为属地管理的责任主体,镇政府对辖区内长期存在的违法经营行为,也没能做到及时发现、提前处置,直到网友曝光、舆论关注后,才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

甚至于——警方在到达现场不足10小时,笔录做完不到1小时,就出具文书“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那么可否说明如此回复的调查依据和法律根据是什么?

基于以上,我们要求如皋市下原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公开回应:

1.正面回应以上四点质疑,发布加盖公章的正式公告,并对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2.彻查猫只真实去向,公开从废弃医院到后续处置的全过程。

3.请按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查清账本背后的完整黑产链条。

4.追究属地监管失职责任,杜绝下一个窝点在同一个地方再次出现!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