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挤”出来的争执 “让”出来的文明】李某在搭乘地铁时,在空间已经十分狭窄的情况下,强行挤入座位,挤压到邻座张某的大腿。李某被提醒后不仅没有道歉,还对张某恶语相向,两人产生争执。张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李某赔礼道歉。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身体权、健康权、名誉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后认定,李某的行为侵害了张某的人格权益,判决李某以书面方式赔礼道歉。法官提醒:行使自身权利时,也要尊重他人权益。多一份理解礼让,少一点争执对立,共同守护文明有序的公共生活。 http://t.cn/AXxtYZQ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