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医药行业重磅政策一览#国际创新药闻#
1、创新药价格有新规定
4月14日,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包括优化创新药等新上市药品首发价格机制、健全药品集采价格形成机制、引导药店合理制定药品零售价格、强化短缺药保供稳价等14项举措。
《意见》明确:对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的高水平创新药,支持在上市初期制定与高投入、高风险相符的价格,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价格相对稳定。
集采制度方面,将加强医保支付标准与集采中选价格的政策协同,对医保目录内纳入集采的同通用名药品,以中选价格为基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意见》还明确:除中药饮片外,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所有药品均应通过省级医药采购平台采购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但中药配方颗粒实行零差率政策。
《意见》还对线上线下药店的药品价格作出指导:编制医保定点药店医保药品量价比较指数,引导医保药品价格更加合理。推行医保定点药店医保药品公开比价,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比价,研判异常价格,促进不同渠道药品公平合理定价。
2、医保将重点调查口腔、内分泌、精神医学
4月14日,国家医保局发文称: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2026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此次自查自纠工作,在既往心血管内科、骨科、血液净化、康复、医学影像、临床检验、肿瘤、麻醉、重症医学等9个重点领域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口腔、内分泌、精神医学3个领域纳入自查自纠范围。
目前,国家医保局已下发2026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问题清单,4月底前开展全面自查,并及时追回违规使用的基金。5月起,国家医保局将进行抽查复查。
3、国家卫健委:重点关注中药饮片“大处方”
4月16日,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健委印发《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2026版)》,重点对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验收流程、要求予以完善,明确人员资质要求。
《管理规范》特别增加处方点评专门章节,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味数过多或费用过高的中药饮片处方重点关注,要求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中药饮片合理应用。
4、国家医保局调整联用方案医保报销标准
4月17日,国家医保局对目前出现的医保内药品支付报销受限的问题进行了回应。
其中提到,一些PD-1抑制剂类抗癌药的联合用药进入了医保。但实际临床中存在先联合用药、后调整方案维持治疗的情形,维持治疗的表述与适应症不同,国家医保局明确,这类情况的维持治疗可参考药品说明书执行。符合表述的,医保可报销。
国家医保局还对另一种联合用药报销情形作了明确。例如维泊妥珠单抗联用方案中有利妥昔单抗,用于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的一线治疗,但不是所有厂家的利妥昔单抗等药品都批准了与维泊妥珠单抗联用治疗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的适应症,这就出现了医保支付报销的困境。
国家医保局指出,联合用药方案以最新批准的药品说明书为准。例如实际临床用药中认可维泊妥珠单抗说明书中的联用方案,利妥昔单抗等也可按规定报销。
5、第四批中成药集采文件正式发布
4月14日,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第四批中成药集采文件,涉及28个采购组、89个品种。与此前征求意见稿相比,剔除了刺五加口服采购组的“刺五加浸膏”。
来源:健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