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存在一种现在极难理解的情况——一个村镇分属两个甚至更多的州县。
比如运河重镇张秋镇(安平镇),分属阳谷、寿张、东阿三个县,本来都是兖州府辖县,雍正时期把东阿县划拨给了泰安府,所以张秋镇就成了分属两府三州的集镇。
河北邯郸魏县回隆镇,以前是卫河沿岸重要埠头,分属安阳、临漳、内黄、大名四县,甚至还有一条街属于百里之外的开州(濮阳),前三个县属河南彰德府,大名和开州属直隶大名府,两省二府五州县分管回隆镇。
同样的故事还发生在今天的河南社旗县,当时叫赊旗店,主体属于南阳县,但东部属于裕州,也有说还有属于唐县的一部分,所以也是两三个县分管的情况。
这种集镇日进斗金所以两边都想要,干脆一家一半,那么为什么这种火爆的集镇会在边界上呢?可能一开始有规避某种监管的意思在里头,毕竟今天仍然有不少“鬼市”也是在边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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