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圳市“畅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扎实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化解建筑火灾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深圳市“畅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26年4月9日至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是4月9日至30日的宣传发动与自查自纠阶段;第二阶段是5至11月的广泛曝光与排查整治阶段;第三阶段是12月的常态震慑与巩固提升阶段。
二、核心目标
聚焦建筑消防安全治理,通过专项行动实现以下目标:确保建筑常闭式防火门完好常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有效压降因防火门失效、通道堵塞导致的建筑火灾风险;健全防火门日常管理、通道巡查、物业履职等长效机制,提升物业单位、业主及使用人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为全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提供专项攻坚支撑。
三、整治重点
(一)严查“常闭式防火门”。重点排查建筑楼梯间、前室、避难走道等关键部位常闭式防火门长期敞开、门体损坏、闭门器或顺序器失效等问题;严禁擅自拆除、损坏防火门,或在防火门下方设置障碍物妨碍正常关闭;督促物业及管理单位落实日常巡查责任,确保防火门时刻保持常闭(非锁闭),发挥阻隔烟火蔓延的关键作用。
(二)严查“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全面清理建筑楼梯间、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堆放的纸箱、家具、杂物等障碍物,严禁电动自行车在上述区域违规停放;整治安全出口锁闭、封堵、占用,以及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缺失、损坏等问题;整治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违规堆放杂物、封堵不严等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时刻畅通。
(三)严查“配套消防设施及关联隐患”。同步整治建筑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违规停车、设置障碍物、划线标识不清等问题;清理建筑外墙、窗口违规设置的防盗网、广告牌等影响逃生救援的障碍物;排查整治高层建筑消防控制室值班不规范等关联隐患;排查整治超高层建筑避难层挪作他用等违规行为。
请各单位场所及个人对照本通告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改。鼓励社会公众和单位员工通过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直接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举报消防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和举报核查属实的消防违法行为,消防救援机构将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