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县城农村成B货重灾区#】据多家媒体报道,电商平台“AB货”乱象频发,部分商家根据收货地址差异发货:向大城市寄送优质A货,给县域农村发劣质B货。现象普遍存在于水果、服饰等品类,主因因为农村地区退货不便、维权成本高,消费者常选择妥协,商家便利用此心理降低成本牟利。为何电商“AB货”乱象屡禁不止?商家、平台该如何担责?又该如何为消费者筑牢消费防线?
河南通参律师事务所刘鹏举律师 @羽鲲刘律师表示,这属于违法行为,构成了消费歧视与合同违约,是对商业诚信与法治精神的公然践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商家基于消费者所在地区(县城农村)这一与商品和服务本身无关的因素,故意提供质量更差的产品,是对农村消费者群体的区别对待和歧视。这违背了市场经济中公平、诚信的基本原则,利用地域信息实施不公平交易,性质恶劣。
消费者在网络平台下单购买商品,即与商家成立了买卖合同。商家页面展示的商品信息(A货)构成了合同要约的一部分。消费者支付相同价款,合同标的物就应是所展示的A货。商家擅自发送质量低劣的B货,属于单方面变更合同标的物,构成了根本违约,违反了《民法典》关于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规定。
刘鹏举认为,商家之所以敢这么做,正是精准计算并利用了县域农村消费者维权不便、举证困难、时间成本高的弱点。这并非简单的商业策略,而是将违法成本转嫁给最弱势的消费者群体,是一种系统性、针对性的权益侵害。法律规定的“七天无理由退货”等权利,在现实障碍面前被架空,使得法律保护在这些地区出现了“洼地”。
因此,刘鹏举建议消费者不要“自认倒霉”。收货时尽可能当场验货,发现不符立即拍照、录像取证,并通过平台渠道坚决投诉、要求退货退款。保留好所有交易记录和沟通凭证。
平台可以通过提升技术手段(如神秘抽检、物流信息与投诉数据关联分析)主动识别和打击“AB货”商家,若是有相关消费者向平台进行投诉,平台应建立针对商家此类行为的严厉处罚机制,如高额罚款、店铺清退。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将此类投诉作为重点监管方向,对形成模式的商家进行行政处罚,也可考虑征集相关商家的此种行为的投诉,必要时可以号召消费者发起集体诉讼,提高商家的违法成本,督促商家诚信经营。 #买A发B如何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