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涉黑头目黄大发被判死刑#
2026年4月20日,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黄大发等12人涉黑案一审宣判。主犯黄大发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等21项罪名,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1名被告人分别获刑十三年至二年二个月不等,并处没收财产,涉案违法所得及孳息全部追缴上缴国库。
黄大发曾任武汉市洪山乡井岗山村党委书记、江宏集团董事长。1996年接手负债3000多万元的井岗山村,三年还清债务后,借城中村改造违法扩张,控制南湖地区土地资源,垄断开发与物业领域。2016年2月,其团伙在板桥村强拆中组织200余人持械打砸,致1人死亡、数十人重伤,30余辆车被毁,多家企业遭洗劫。他还强行收购仁福制药厂,霸占土地与宅基地,长期侵害群众利益。
2023年5月,湖北警方异地用警抓获黄大发等核心成员。该案是湖北省常态化扫黑除恶以来最大、最有影响的涉黑组织。从抓捕到宣判历时近三年,程序严谨。舆论称其为“武汉高启强”,其从“致富带头人”到黑老大的反差引发热议。此案彰显扫黑除恶“打财断血”的坚定决心,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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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