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议法 26-04-21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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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干警配偶低价拍得六千万债权#法院执行法官的老婆,用一家零实缴的空壳公司,在临时降价两千万后三分钟拿下银行债权——这事儿就算最后查不出利益输送,程序上已经输掉了公信力。#律师说法# 今天我只讲三个核心问题。

第一,临时降价不重新公告,合法吗?

不合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拍卖降价必须在拍卖公告中提前公示。临拍前八分钟降价、延迟开拍却不发新公告,等于把公开拍卖变成了定向通知。程序违法,拍卖就应当撤销。

第二,法院干警配偶到底能不能买涉案债权?

可以买,但有红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政法干警及其近亲属不得受让不良债权。银行辩称自己不是国有银行、不受约束,但回避原则的核心是防止利益冲突,不是抠字眼。你老公是执行法院的干警,你来买这个法院执行的债权——不管银行是什么性质,利益冲突摆在那里,公众有理由质疑。

第三,担保人告输了,是不是没戏了?

不是。兰山区法院驳回起诉,不等于实体上认定了转让有效。目前联合调查组已经介入,如果查实临时降价是定向操作、延迟开拍是为了清场、龙润公司的资金来源有问题,这里面就可能涉及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甚至职务犯罪。担保人走民事诉讼输了,行政调查和刑事追责的路还没堵死。

最后说句扎心的大实话:司法拍卖不是价高者得就行,程序正义是看得见的正义。当降价不公告、开拍不定时、买家是干警家属这三个异常点同时出现时,就算最后结论是“无利益输送”,公众心里那杆秤已经失衡了。这个案子给所有司法人员敲的警钟是——避嫌不是道德要求,是职业底线。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