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用哈耶克的“致命的自负”来点评这个“民企三万入刑”新规,非常合适。
这个政策,似乎是在鼓励民企合规经营,不要涉嫌违法犯罪;然而官老爷却忘了,这个政策,是在恶化民营企业生存环境。
更加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政策制定者,似乎已经假定民企就是老鼠了;政策制定者,似乎笃信自己具备抓住所有老鼠的能力。可悲的是,这个政策几乎无法执行,或者说执行成本高到难以置信,同时还制造了民企和执法者的对立情绪,这对社会稳定极为不利。
可以预测,这个政策大概率会不了了之,因为执法成本太高了。这将是又一次证明:坐在办公室喝茶的官老爷,是不可能制定出让人民满意且合乎常理的政策的。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