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跑步者,步行者可容忍。"
這是波士頓馬拉松比賽中耐克的廣告牌。因為這個廣告🪧,耐克被指責為"以速度羞辱"運動員,瞬間被鋪天蓋地的抵制與聲討掩埋。面對海嘯般的負面指責,耐克被迫撤下了廣告牌,並發表了道歉聲明。
這句廣告詞冒犯嗎?比賽不是比速度和耐力嗎?18歲至34歲組別的男性需要2小時55分鐘以內才能獲得入場券,女性則需要在3小時25分鐘以內,如果是冒犯,那這個條件豈不是多余?
難以理解現代人的玻璃心。
发布于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