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生态环境
26-04-22 09:49 微博认证: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微博

【推行“两证合一” 提升审批效能 | 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解读之审批篇⑧】
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大连市生态环境系统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若干举措》,围绕政策、市场、政务、法治、人文“五个环境”建设,推出30条精准化、务实性举措,全力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方便公众准确掌握惠企政策信息,实现政策找人、精准直达,3月3日起,“大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开设“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解读之审批篇”专栏,聚焦审批服务新举措,逐条划重点、讲干货,让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动力。今天围绕“推行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发布第八期,敬请关注。
★政策内容
推行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同步受理、同步审查、同步作出环评批复与排污许可决定,实现两项行政许可“一次申报、并联审批、同步办结”。
★政策解读
实施范围:本政策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且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需申领排污许可证(含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核心含义: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两个独立的行政许可事项,整合为“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同审查、一并发证”的并联审批模式。企业在项目开工建设前的一个办事环节中即可同步完成两项行政许可手续。
★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一次性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材料和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
2.审批部门对两项申请材料进行统一受理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3.审批部门组织对环评文件和排污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同步评估、审查,统一提出修改意见,建设单位可一次性修改完善。
4.审查通过后,审批部门在法定时限内,同步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准决定和排污许可证核发决定。
★结语
推行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并联审批,是全面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要求的具体举措。实行“两证合一”审批,预计可为企业节省30%-50%的时间,也避免了重复提交部分共性材料,减轻企业的人力和经济负担,使项目能够更快具备合法开工条件。通过“降成本、提效率、优服务”,进一步强化源头预防与全过程监管,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