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快评|#法院干警配偶低价拍得6000万银行债权#,是否“清白”不能依赖自证】
一桩看似寻常的银行不良资产债权拍卖,却因多重程序异常与特殊身份关联,演变成一场牵动公众神经的司法清明追问。
据澎湃新闻报道,2021年3月22日,山东临沂河东农商银行一笔6000万元的不良资产债权在中拍平台拍卖,开拍前8分钟起拍价被临时下调2000万元,延迟三个多小时后仅用2分8秒便由唯一竞买人以起拍价拍得。而拍得该债权的山东龙润公司成立仅两个月,无实际经营、无社保记录,其实际控制人孙德珍的配偶张庆林,当时正在负责该起拍卖相关案件执行的河东区法院办公室工作,目前任该法院技术室主任。
上述债权转让后的被执行人认为,孙德珍系该案的执行法院“政法干警关联人”,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关于“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受让主体”的禁止性规定。担保人以此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临沂河东农村商业银行与龙润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
面对质疑,张庆林回应称对妻子生意“从未参与,也不知情”,临沂市兰山区法院也以“核实张庆林不知情”等为由驳回起诉。然而,从报道内容来看,这起拍卖集中存在多重异常,当事人的“自证清白”与法院的形式审查,似乎不足以解开公众的多重疑问。 http://t.cn/AXxxCyL4 http://t.cn/AXx6Rxg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