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帆理论法
26-04-22 17:53

从康德哲学看吐痰

2015年7月,我在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给一届学员讲司法考试的培训课程。

中午下课,不想走远,就想着吃一碗小锅米线。辅导班的工作人员带我到学校后面的一条小吃街,找了一家看起来还算干净的馆子坐下。

米线端上来时,色香味俱全,热气腾腾,油亮的汤面让人食欲大开。我正要动筷子,忽然听见邻桌“咔”的一声,一个中年男人低头,“啪”地一口老痰吐在地上。

那一声,干脆利落。

更让我难以忍受的,是他随后用脚去反复碾那口痰,仿佛要把它彻底揉进地面里。那一刻,食欲瞬间消失,胃里一阵翻腾。从那以后,我对小锅米线留下了某种难以言说的心理阴影,再也没有主动去吃过。

一件很小的事情,却像一根刺一样扎在记忆里。

此后我开始有意无意地观察周围的人。

我住在一个北京高校教师的小区,里面大多是退休的老教师。清晨,尤其是冬天的早晨,下楼遛弯,总能听见此起彼伏的吐痰声,在空旷的空气中显得格外清晰。那种声音,甚至带着一种节奏感,仿佛成了某种日常生活的背景音。

还有一些老人,在某些特殊的年代,会刻意把痰吐在别人的汽车挡风玻璃上,据说是为了抵制某个国家的商品。这种行为在他们那里,甚至带着一点“正当性”。

慢慢地,我开始不再仅仅把这当成一种个人习惯,而是试图理解它。

伊曼努尔·康德把人的世界区分为两个层面:一个是自然的世界,一个是自由的世界。

所谓自然的世界,是感性世界,受因果律支配;而自由的世界,则属于实践领域,是由人的意志所决定的。

如果从感性世界的角度看,吐痰受因果律的支配。痰多有充分的原因:饮食上重油、重盐、重辣,对呼吸道的刺激;空气质量的问题;长期吸烟……。

这些都会导致痰多。这些都是因果链条中的一环,是身体对环境的反应。人无法避免。

有痰,属于感性世界,事实上没有对错,也没有道德不道德的问题。

但是,有没有必要在公共空间吐?吐在什么地方?是否考虑他人的感受?这些问题,已经不再属于自然因果,而进入了自由意志的领域。

卢梭说,自由至少有三个层次:最初级的是天然的自由,也就是随心所欲;进入社会之后,人必须承认他人的存在,于是产生了受约束的社会自由;而最高层次的自由,是道德意义上的自由,是人能够为自己立法,主动约束自己。

吐痰这件小事,恰恰暴露了一个问题:我们身边仍然有不少人停留在第一种自由的层次上。他们的逻辑很简单——我有痰,我就要吐;我不舒服,我就要解决。至于他人、环境、公共空间,似乎都不在考虑之内。

这种自由,看似自由,其实只是本能的延伸。

康德认为真正意义上的自由,恰恰体现在“我可以这样做,但我选择不这样做”。这是一种自我约束,是一种内在的秩序感。用儒家的话说,就是克己复礼。

所以,当我们谈论宏大的命题,比如所谓的“民族复兴”,往往习惯用宏观指标来衡量:经济总量、科技水平、国际地位。这些当然重要,但它们并不能完全说明问题。

我反而常常有一个更朴素的想法:复兴也应该有它的微观指标。比如说,什么时候我们在公共空间里,不再随地吐痰。

当一个社会中的大多数人,能够自觉地把那一口痰留在纸巾里、留在垃圾桶里,而不是留在地面上、留在他人的视线与感受之中,那或许意味着一种更深层的变化已经发生。

如果说感性世界由因果律统治,那么自由的世界,最终要靠每一个人的选择来支撑。

文明,往往就体现在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选择之中。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