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拍卖不是谋取私利的工具# 【#干警配偶拍得六千万债权须查清疑点#】近日,“法院干警配偶低价拍得银行6000万债权”一事引发关注。
执行法院“政法干警关联人”、比原定拍卖时间延迟两个多小时、开拍前8分钟起拍价被下调2000万元……这当中的每一个“巧合”都让人心生疑窦。
疑问一:拍卖程序变更是否存在定向“投喂”?据拍卖法规定,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应当载明拍卖的时间、地点等事项。而郝艳平称,平台在没有事先公告的情况下,将原定上午10时的拍卖实际延迟了两个多小时,到13时许才开拍,且临时骤降2000万元起拍。这已经不是细枝末节的调整了,明显属于重大事项变更,按说应当重新公告、再次拍卖,但现实却是不到三分钟“速拍”成功。如此做法,难免让人怀疑其中有“猫腻”,急于将“生米做成熟饭”。
疑问二:是否存在利用职务影响力为配偶竞拍提供便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关于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受让主体的禁止性规定中,政法干警赫然在列。这笔6000万债权转让拍卖期间,张庆林称自己在法院办公室工作,那他妻子作为“政法干警关联人”竞拍成功,是否说得过去?
张庆林虽称自己对此不知情,也未参与。问题是,爱人一下子掏了4000万元,这么一大笔生意,作为共同财产的所有者,另一方就这样蒙在鼓里?更何况,这笔债权此前便是由张庆林所在的河东区法院进行执行程序,环环相扣,层层关联,一句不知情恐难消除嫌疑。
疑问三:相关债权的价值评估是否合理?根据资产评估法等法规,评估业务由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原起拍价为6000万元的不良资产债权,临时被降至4000万元开拍,被唯一出价方迅速拍下,这样的节奏很难不让人产生联想。究竟是谁作出的价值评估?又是什么原因导致价值评估发生如此变化?这些问题也需要有关方面作出回应。
公开拍卖不是谋取私利的工具。回看这起拍卖过程,当中暴露出的多处“巧合”引发质疑。目前联合调查组已经介入,唯有尽快查清事实、回应公众疑虑,才能守住公平底线,维护公共利益。http://t.cn/AXxXcKir http://t.cn/AXxXcKT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