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拟为伴侣动物立法#】#伴侣动物草案设专章规定法律责任#
三明市司法局近日公布《三明市城市伴侣动物保护与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工作2026年4月27日截止。
草案共27条,将“伴侣动物”定义为出于陪伴、精神慰藉等非经济目的,在家庭住宅内常规饲养的犬、猫。
草案设专章规定法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虐待、遗弃伴侣动物,违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遛狗牵绳、清理粪便、进入公共场所等规定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犬只吠叫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经劝阻仍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有关规定处理。从事伴侣动物诊疗、寄养、美容等经营活动未取得许可擅自经营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澎湃新闻)http://t.cn/AXxSwYk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