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脚踹保安前监控视频曝光##女子脚踹保安被扇责任怎么划分# 别让"谁先动手"蒙了眼!保安这巴掌,法律上叫防卫过当#律师说法#
福建三明这事反转后,大家都看清了:保安先骂人、夹腿,女司机才踹人,保安接着一个大耳光把人家耳膜打穿孔。很多人还纠结"她先动脚就得全责",作为律师我得说,法律真不是这么算的,得把完整链条摊开来看。
一、这事该怎么定性?保安夹腿在先,性质就变了
保安辱骂、用力敲车窗、两次关门夹腿,这一套动作下来,已经不光是态度问题了。你是维持秩序的,结果自己先违法了——夹腿就是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这是法律明确禁止的。所以保安才是冲突升级的导火索,法律上叫先行过错方。
那女司机被夹疼了踹一脚呢?这跟无缘无故打人完全不同。她是在身体受侵害、疼痛情绪失控下的应激反应,法律上必须从轻处理。这叫事出有因,不是主动寻衅。
关键是后面那一巴掌。她踹你腿,你扇她头,还把耳膜打穿孔——这手段和力度完全不对等。法律上的正当防卫要求"制止侵害即可",不能借机泄愤。你这巴掌下去,直接把自己从受害人变成了加害人。
二、保安这巴掌到底算不算正当防卫?谁先动手谁全责对吗?
不算,真不算。理由很简单:第一,你自己先夹人家腿,存在先行侵害;第二,人家踢腿没造成伤害,你扇头部要害致轻伤,明显超必要限度。这就叫防卫过当。
至于"谁先动手谁全责",这是老百姓的朴素理解,法律不认。法律看的是完整前因后果——谁挑事、谁激化、谁手段更狠、谁伤得更重。保安夹人在先,挨一脚属于自招风险,后续扇耳光升级为主动伤害,所以得承担主要责任。
三、保安最后会怎样?物业公司跑得掉吗?
耳膜穿孔是定案关键。六周内长好是轻微伤,保安面临五到十五天行政拘留加罚款;六周长不好构成轻伤二级,那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着。一巴掌下去,民事变刑事,全看耳朵争不争气。
女司机违停和踹人也有错,这会影响民事赔偿。法院会适用过错相抵——保安赔大头,女司机自己担小头。但刑事上,只要构成轻伤,保安照样要追责,对方有错只能从轻,不能免责。
物业公司也跑不掉。保安是在上班维持秩序时打的人,这叫职务行为。依据民法典,用人单位得承担赔偿责任。保安赔不起的,物业得兜着。
最后说句实在话:双方都是输家。一个耳朵穿孔,一个可能坐牢丢工作。遇纠纷先拿手机录像报警,比动手强一万倍。管住手,别打头,打出去可能就是一辈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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