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26-04-23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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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发病死亡前一天工作至深夜#【#员工发病死亡未认定工伤引争议#】2025年12月5日上午7点,37岁的公司员工孔某从租住地出发,在上海市多个区来回奔波200多公里,为用户安装技术设备,回到租住地后继续加班,后感觉不适停止工作。6日9点左右,孔某晕倒在地,120赶到时,孔某已没了心跳和呼吸。7日凌晨,经全力抢救,孔某仍不幸离世……

2026年2月底,上海市普陀区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决定书中称孔某 “起床时身体不适,经抢救无效死亡……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不予认定工伤。”

@现代快报 记者注意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家属认为,孔某的情况完全符合这一规定。虽然孔某12月6日上午9点病情加重,当时他在休息,但他实际发病时间应该是在当天凌晨,因为当天凌晨他就向女友反映自己感觉难受了,这完全符合“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死亡”情形;另外虽然孔某的发病地点是在租住地,但租住地也是他的打卡记录地,而且他当天也是一直在工作,应视为工作岗位。

4月22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孔某家属正式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普陀区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责令重新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目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已受理该行政复议申请。此事进展如何,现代快报将继续关注。 #员工建600多个工作群离职拒交接# http://t.cn/AXxKglp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