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换脸迪丽热巴公司被限高#杭州千炎万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因未履行法院对AI换脸侵权迪丽热巴案的赔偿判决,近日被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其法定代表人张蓉被禁止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行为。
一、侵权事实与判决背景
AI换脸侵权细节:
该公司在抖音账号“千羽短剧”发布的付费短剧中,利用AI技术将迪丽热巴肖像嫁接至剧中角色面部,导致观众误认其参演并以此牟利。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肖像权侵权,判令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具体金额未公开)。
司法突破:
北京互联网法院首次明确“可识别即侵权”原则,即只要公众能识别为迪丽热巴本人即构成侵权,驳回了被告“技术巧合”的抗辩理由。
二、限高令与执行进展
强制执行原因:
该公司未按判决履行赔偿义务,被申请强制执行。今年3月新增3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总额超9万元;4月新增两则限制消费令,申请人为柏某、金某。
连带责任方:
另一涉事公司阜阳志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抖音账号“芋芋剧场”)同样被判侵权,但未显示限高信息。
三、行业影响与公众态度
震慑AI滥用乱象:
本案为AI换脸侵权树立司法标杆,强调技术中立非免责理由。同类事件频发(如易烊千玺、杨紫被侵权),暴露短剧行业“盗脸引流”的灰色产业链。
维权成本难题:
尽管胜诉,判赔金额常低于实际损失。律师指出,普通网民面临举证难、平台推诿等困境,而明星维权依赖团队支持。
公众支持维权:
67%网友支持迪丽热巴维权,认为AI生成内容需遵守“告知-授权”原则,平台应加强前置审核。
四、迪丽热巴方后续行动
工作室同步公布42起侵权案件进展,包括对30余名网络诽谤者的诉讼申请,覆盖微博、豆瓣、小红书等平台用户,强调“绝不姑息任何侵权行为”。 http://t.cn/AXx923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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