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避让+未观察,事故就这样发生】#覆车之戒# 4月13日14时33分许,熊某某驾驶川XN***M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广安市广安区建设路中国银行路段时,其车辆车头与横过道路的谢某某相撞,造成谢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认定:熊某某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横过道路时,未采取避让措施,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谢某某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时,未确认安全后再通过,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四川交警提醒# 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提前减速、主动避让。行人在无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时,务必仔细观察、确认安全后通过,切勿随意横穿。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出行,共同守护道路安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广安交警 http://t.cn/AXx9aIh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