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警 26-04-23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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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不漏,违法必究】近日,广安公安交管支队直属二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成功将一名无证驾驶机动车致人受伤、且长期逃避行政处罚的违法人员蓝某依法传唤到案。一场历时两年的“追逃”行动,至此圆满收官。
2024年1月,蓝某无证驾驶云CV***1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广安市广安区井河镇高桥村与广花路交叉路口与一辆小车相撞,造成对方车上三人受伤。事故责任认定及民事赔偿办结后,民警明确告知蓝某,其无证驾驶致人受伤的违法行为还需接受行政处罚,但蓝某拒不配合。当月,蓝某在未告知办案单位情况下擅自外出,先后辗转新疆、海南等地。期间,民警多次联系其到案接受处理,蓝某均以“在外务工”为由拒绝。2024年5月后,蓝某“失联”。
2026年4月1日,警方掌握到蓝某已返回广安,并入住当地某酒店的线索,二大队民警立即带队,联合辖区派出所警力赶赴现场,依法对蓝某实施传唤。
到案后,蓝某交代,自己虽多次接到通知,但害怕被拘留,心存侥幸,以为“不来处理就无法追责”,于是选择逃避。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公安机关依法对蓝某做出行政拘留11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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