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BOYZ解约胜诉##THEBOYZ解约成功# 【THE BOYZ 诉 100 Label 胜诉 解约成功】THE BOYZ 9 名成员针对所属经纪公司 100 Label 提起的专属合约效力停止处分申请,获得胜诉。
23 日,THE BOYZ 9 名成员的法律代理人、法务法人律村金文熙律师通过官方立场表示:“法院今日作出裁定,认可艺人提出的专属合约效力停止处分申请。据此,艺人已通过法院判决确认,与 100 Label 之间的专属合约已合法解除,效力终止。”
法院将经纪公司违反核心义务作为本次判决的依据。律村方面说明:“法院综合认定,经纪公司违反结算金支付义务,未履行提供可验证结算合理性的结算资料的义务,且未能履行专属合约中的经纪支持、艺人保护等核心义务。基于经纪公司的过错,双方信赖关系已破裂至无法恢复的程度。”
以下为 THE BOYZ 官方立场全文:
大家好,我是法务法人(有限)律村的金文熙律师。现代理 THE BOYZ 9 名成员(以下简称 “艺人”),就专属合约效力停止假处分判决传达官方立场。
法院今日作出裁定,认可艺人提出的专属合约效力停止处分申请。据此,艺人已通过法院判决确认,与 100 Label(以下简称 “经纪公司”)之间的专属合约已合法解除并终止效力,特此告知。
法院综合认定,经纪公司违反结算金支付义务,未履行提供可验证结算合理性的结算资料的义务,且未能履行专属合约中的经纪支持、艺人保护等核心义务。基于经纪公司的过错,双方信赖关系已破裂至无法恢复的程度。
此前经纪公司在媒体及处分诉讼过程中一直主张签约金属于 “预付款” 性质,法院对此明确予以驳回。法院明确指出,专属合约中将签约金支付与收益产生后的结算金分配规定为独立条款,不存在可用已支付的签约金抵扣应向艺人支付的后续结算金的约定。同时明确,签约金是为与签约时已具备较高人气和认知度的艺人签约,另行向艺人支付的演艺活动报酬,与结算金性质明确区分。经纪公司向艺人支付的签约金,是其在考虑艺人当前及未来价值、市场性后为签约提出的金额,双方据此达成合意签订了专属合约。即便如此,经纪公司如今却歪曲对艺人支付的签约金的金额与性质,结果只是试图推翻、否认自身当初的判断与决定。
艺人们将如之前官方立场所述,仅针对专属合约解除前已确定的行程,为遵守对粉丝的承诺、最大限度减少善意第三方损失,本着责任感认真履行。即便此前在经纪公司不实主张与舆论战持续的艰难情况下,艺人们仍每日坚持练习、认真筹备演唱会,甚至自行承担大量费用全力以赴。最重要的是,想到即将与粉丝见面,成员们满怀期待与责任感。在此之前,通过法院判决明确厘清专属合约效力争议,成员们怀着郑重而感激的心情接受这一结果。
对于在与经纪公司解约过程中,因不必要的争议让大家感到疲惫,艺人深表歉意。但希望后续程序能够更加圆满、迅速地解决,艺人们也将在粉丝身边全力以赴开展活动。恳请大家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与温暖应援。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