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如老师 侵权#
【论母语感不应该有“结课”之说】
[话筒]理由如下:
1. 产品本质是“工具包”,不是“服务流程”
“母语感”的产品,本质是一套启蒙资源工具包(歌曲、绘本、卡片等),家长购买后,需要自己学习、自己安排、每天给孩子输入。
它的价值在于内容的长期可用性和合法性,而不是“家长是否完成了学习动作”。就像一个家庭买了一套百科全书,出版社不能说“你已经翻完了,不能退”——即便翻完了,书的合法性依然要保证。
2.家长学了≠孩子学了
该产品模式中,家长是“二次传递者”。该公司如果要说“结课”,那只能指“家长学完了指导方法”。但家长学没学完,跟孩子是否接触到合法内容,是完全两回事。
消费者花几千、上万块钱,买的不是“家长自己上课的结业证”,而是一套可以反复、安心地给孩子使用的正版启蒙内容。
3. 资源类产品,法律上只有“交付与使用”,没有“结课”
从法律实务角度看,对于这种预制的数字内容产品(歌曲、绘本、卡片等),合同履行完成的关键节点是“交付”——即你付款后,该公司把内容发给你、你能打开使用。之后不存在“课程进度”或“结课”的概念。
该公司强行引入“结课”这个变量,只是为了制造一个看似合理的拒退借口。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看合同的根本目的是否达成。提供大量侵权内容,已经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跟“结课”毫无关系。
4. 退一万步来说,一个从根子上就违法的产品,根本就不具备谈论“正常结课”的资格。
例如:你买了一张盗版DVD,看到一半发现是偷拍的,商家说“你已经看了一半,不能退”。这显然不合理。因为问题不在于你看多少,而在于商品本身不合法。
[话筒]总结:
该产品的合同实质是“内容资源包的销售和许可使用”,而非“教育培训”服务。“家长学习”是实现资源价值的手段,并非合同约定的义务或终点。不存在“家长学完即合同结束”的约定,也不存在“结课”的概念,公司不能以“结课”为由拒绝退款和只退部分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