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门诊,小姑娘一句话把我气惨了。
前几天门诊,小姑娘说小腿烫伤留疤了,让我直接给她开支祛疤药膏。
我说行,你裤腿卷起来我先看看情况。好家伙,小腿上一条4-5厘米长的线状疤,明显凸出皮肤。我上手捏了捏,硬邦邦的。
这题我太熟了,直接跟她交了底:“你这种程度的硬疤,现在涂什么祛疤药都基本没用,白花钱。”
姑娘愣了一下问:“那咋办?”
我给了两个临床上目前比较靠谱的方案:“要么做光电治疗,用二氧化碳激光联合光子;要么干脆做个手术切掉重新精细缝合+超减张缝合。但这俩都属于医疗美容范畴,得自费。”
姑娘听完皱了皱眉:“那你还是给我开祛疤药吧。”
我叹了口气,只能实话实说:“祛疤药膏属于医用耗材,同样走不了医保,也是要自费的。”
一听都要自费,姑娘站起来就走:“那算了。”
看着她往门外走,我这该死的职业病又犯了。心里想着,挺好看一小姑娘,夏天穿裙子露着这么一条疤多难看啊。就忍不住多嘴喊了一句:
“其实不管你去哪家正规医院,这类的治疗都是要自费的。你别因为不能报销就干脆不治了啊,咱们科室做这个效果挺好的。”
结果你猜怎么着?
人家停下脚步,回头甩给我一句:“那我还不如去美容院。”
我当时坐在诊室里,直接愣住了。真的,气死我了。
太侮辱人了!我掏心肺腑地帮你避坑,你居然拿正规三甲医院的专业技术,去跟美容院比?
哎,当医生有时候就是这样,大实话往往不讨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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