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闻 26-04-24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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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侯明昊演唱会被指抄袭檀健次#:檀健次独创性表达受保护】4月24日,话题“侯明昊演唱会舞美被指抄袭檀健次”登上热搜,引发热议。 #侯明昊演唱会主办方应尊重两位艺人# @侯明昊 2026年巡回演唱会因舞美及宣发设计被指抄袭@MIC檀健次JC-T 2024年“多见一次”巡演,引发双方粉丝争议。檀健次在"多见一次"巡演中担任总导演,全程参与创意打磨;幽伶文化作为两场演唱会的共同承办方,被指控"未经授权挪用创意商用"。檀健次粉丝已向其集中维权,要求删除侵权内容并道歉,但截至24日未获回应。#侯明昊演唱会舞美被指抄袭檀健次#演唱会舞美、宣发设计受著作权保护吗?

对此,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律师@娱乐法李振武 解读:答案是明确的,如具有独创性的具体表达,肯定受保护。根据《著作权法》,作品受保护的核心要件是“独创性”,即独立创作并体现作者个性化选择与安排。演唱会作为综合艺术,其整体通常不构成单一作品,但其中符合作品特征的构成元素,可以单独受到保护。

本案中,我看到是同一个主办方“幽伶文化”,先后承办两场演唱会,他们也提到“复用团队导致雷同”,即便从著作权法角度,同一主办方在不同项目中“复用团队”创作出高度相似的设计,可能因不涉及复制“他人”作品而难以直接构成著作权侵权。然而,这绝不意味着该行为是正当或合规的。

即便合同约定存在模糊,将一个为艺人A量身定制、并已与其个人形象深度绑定的创意体系,几乎原样复用于艺人B,这在行业内部被视为严重缺乏专业精神和职业操守的行为。它稀释了首创演出的独特性,对前后两位艺人均不尊重,也损害了主办方自身的专业信誉。#侯明昊[超话]##檀健次[超话]# http://t.cn/AXx0T2eI